新快報訊 (辛華)据“中央社”報道,台北檢方偵辦金援弊案,承辦檢察官黃謀信透過警方拘提涉案人金紀玖不到后,5月12日對金紀玖發布通緝令,通緝時效30年。
另外,檢方已向美國提出司法互助要求,希望能囑托美方代為訊問金紀玖,或派員前往美國,但尚未得到回复。
台當局涉外部門
于2006年8月与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托金紀玖、吳思材与某國談判“建交”,并同意在兩人于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台當局涉外部門存入3000万美元,作為向該國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台當局涉外部門已經在新加坡委托律師追討,檢方也立案偵辦。
(編輯: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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