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專用通道的48宗違法行為被交警現場處罰
本報訊 記者王紅虹、通訊員閻海濱報道:本月11日下午6時10分,在東城大道上,一輛“粵S”牌小轎車違規停放在公交專用車道上。由于正值下班高峰,車流量比較大,在該車后面,有兩輛公交車被堵住,“這里是公交專用車道,請你駛离這里。”東城
交警大隊民警喊話,讓小轎車离開,該司机表示“馬上就走”。然而,一兩分鐘后,該車仍沒有离開,民警一邊示意其靠邊停放,一邊疏導過往車輛。
“由于你在交通管制的時間內占用公交專用車道,根据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你現場處罰150元罰款。”值勤民警為該車主開具了《現場處罰決定書》。
据值勤民警介紹,自2007年東莞實施公交、自行車專用道以來,大部分群眾都能遵守相關規定。但仍有部分市民違規占用專用車道,妨礙了公交、自行車道正常行駛。
從本月9日起,東莞交警對城區的自行車、公交專用車道開展集中整治,對占用公交車、自行車專用道路亂停亂放的交通違法行為,如果駕駛人在現場,則及時進行糾正,并讓其迅速駛离;如果駕駛人不在現場,便采取拍照等方式固定證据,然后依法進行處罰。
据統計,截止至昨日,交警部門共查處占用車道的違法行為137宗;其中,非現場處罰76宗,現場處罰48宗,教育群眾2505人。
(編輯: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