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訴法》實施后首次掀起大規模執行風暴,不少新招數讓老賴乖乖還債
本報訊 記者胡軍、通訊員花法宣報道:“赶緊!赶緊!借也要把錢送到法院來,不然你就到看守所見我了。”昨日,一名被花都區法院法警控制的“老賴”急切地給家人打電話,催促對方送錢。花都法院執行法官告訴記者,新實施
的《民訴法》提供了不少新招,在無條件拘留和高額罰款面前,“老賴”的日子越來越難過了。
昨天,花都法院開展集中執行行動,20多名警力分別前往新華、獅岭、花山、炭步、赤坭等多個鄉鎮,對那些東躲西藏的“老賴”展開突擊行動。這是《民訴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后,法院首次組織大規模“執行風暴”。
湯姓“老賴”成為“風暴”第一個目標。湯某是一家鋼材店的老板,欠別人貨款20多万元,被法院确認后,一直拖著不還債。
昨天一早,執行員來到湯某家時,一樓檔口、二樓住處、二樓房間設有三道“鐵將軍”,湯某本人仍不在家。湯某的妻子一直推諉說不關她事。
下午4時多,執行員執行其他“老賴”經過風神大道時,發現湯某開著大貨車已回到花都,正在往其鋼材店方向行駛。下午5時,執行法官一行來到鋼材店卻不見湯某的蹤影,其妻態度也變得很惡劣,說自己不認識湯某,不是他妻子,還編造假名欺騙法官。
“按新《民訴法》規定,只要當事人拒不執行判決,法院隨時有權拘留。”當法官告訴湯某的妻子時,湯妻擺出一臉無所謂的表情說:“新《民訴法》是什么?我從沒听說過!”
湯某“老賴”夫妻顯然在串通妨礙執行,執行法官當即決定,按新《民訴法》規定,拘留15天!几名法警上前將她控制住,隨即對湯某的家展開搜查,搜到藏匿的9万元現金及少量港幣,更出現本文開頭的一幕。
執行法官說,像湯某這樣有錢不愿還債的老賴不在少數,當天,法院共搜查“老賴”住所十多處,司法拘留“老賴”5人,并對2名嚴重防礙法院執行的“老賴”家屬實施了拘留。
不過,執行法官也說,也有一些老賴听說新《民訴法》對拒不執行的可以隨時拘留,且可以高額罰款的規定后,態度當即來了180度大轉變,將欠款全部交還。
■大城小議
搞掂姓“賴”的,爽!
□唐螂
這則新聞令人痛快,日子逍遙的老賴,終于消停不下去了,當浮一大白!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是曾几何時,負債的比債主還牛,賴債的也能賴成一霸,還不時在社會上招搖,這世風日下的境況,足以令傳統道德被顛覆,法律法庭的權威蒙羞。
執行難是中國司法實踐中的頑疾,不消除這個病灶,等于無法樹立法律的權威。种种違法的追債行當或行為屢禁不絕,便是很好的注腳。有哲人說過:當法律陽光普照不到,黑社會勢力便應運而生了。
新民訴法的實施,賦予執行更多的法律手段,真爽!對法庭的判決,執行不是小事,如果執行庭對法院自己的判決,都實施不下去,那是笑話了。好在,從今往后,老賴們再也笑不下去了。
(編輯:R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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