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條例》5月起施行,中青報新浪网調查顯示———
本報今天消息 据《中國青年報》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5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則上都應向社會公開。標志著我國各級政府將邁向一個信息公開的時代。
為此,中國青年報社調中心和新浪网最近聯合進行了一項調查(3837人參加)。調查顯示,《條例》施行后,65.5%的人表示,“若有需要,會主動向相關部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23.5%的人選擇了“看情況”,表示“不會主動提出申請”的只有11%。
但78.7%的人擔心《條例》在操作中出現“形式化”,成為一紙空文。60.3%的人擔心“部分條款規定模糊”,可能產生鑽空子、違規隱瞞等現象。
專家分析認為,《條例》尚存在三個方面的“先天性缺陷”:一是在法律層級上是條例(行政法規),而不是法律;二是規范的信息公開主体,不包括立法、司法机關;三是沒有明确規定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
公眾最希望政府公開的信息是什么?調查中,77.5%的人選擇了“官員財產情況”,71.3%的人選擇“政府財政預算、決算報告”。接下來分別是,“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事項”(60.3%)、“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50.2%)、“各級部門行政法規、文件”(45.8%)。有54.8%的人選擇了“与自身利益最相關的信息”。
(編輯: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