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余元工程款已拖欠12年,承諾每年還1000元
新快報訊 据《都市時報》報道,1996年,云南建水縣李浩寨鄉李浩寨村委會村民李良喜為村里修了3條進村的道路。道路竣工后,李良喜13万余元工程款被李浩寨村委會拖欠,這一拖就是12年。近日,村領導答應還款,但一年只能還1000元———這意
味著,李良喜要等130年,才能收回全部工程款。
村委會拖欠13万尾款
1996年,李良喜与李浩寨村委會簽訂了一份道路施工合同,承包了3條進村道路的施工工程,工程總造价20多万元。李良喜個人湊了一部分錢,又向鄉信用社貸了1.7万元,開工修路。工程竣工后,3條道路均順利通過檢查驗收,但村委會仍拖欠著13万元尾款沒有支付。因為拿不到村委會的修路款,李良喜一直無力還貸,致使鄉信用社一紙訴狀將他告上了法庭。
李良喜到處奔走反映情況,2006年11月,李浩寨鄉政府就拖欠工程款一事,形成了一份調查處理意見,上報給建水縣政府。意見稱,欠款是因為“村里對工程的計划性不強,工程量增大,無款支付以及對還款能力估計過高”。在建水縣有關部門的協調下,2006年11月4日,李浩寨村委會制定出了還款計划:當年11月30日前還李良喜5000元,剩余部分每年還1000元。
得知這個還款計划的內容后,李良喜哭笑不得。他說,如果按照這個計划,那么要到130年后,村委會才能還清他的13万元工程款。這理所當然遭到了李良喜的拒絕———他要求村委會一次性償還所有欠款。于是,雙方一直處于僵持狀態。
村委會稱財力有限
李浩寨村委會現任支書李俊穩表示,他是1999年才當選支書的,之前村委會是如何与李良喜簽訂的修路合同,他一概不知。村委會現在沒有錢,擬訂的還款計划李良喜又不同意,村里也沒有辦法。
李浩寨鄉鄉長何儀說,就村委會拖欠李良喜工程款一事,鄉政府曾多次作過協調,但雙方卻很難達成共識。何儀稱,不論是鄉政府還是村委會,其財政能力均十分有限,如果李良喜能退一步接受村委會的還款計划,鄉政府會督促村委會積极償還所欠款項。
一日三餐無以為繼
李良喜現在居住在一間很破爛的小屋子里,屋里看不到一件像樣的物品。李良喜告訴記者,去年,他的妻子偷偷离開了這個家,至今沒有消息。他的兩個孩子也苦于家庭貧困,到大理打工去了,家里就剩下他一個人。不久前,李良喜被查出患上了腎結石,因為沒錢做手術,只能找些草藥來應付。現在,他連一日三餐都得向鄰居借錢才能維持。
(編輯: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