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圖:謝瑞麟。(資料圖)
新快報訊 (辛華)香港著名珠寶商謝瑞麟涉嫌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扣一案5月9日在港宣判。香港區域法院裁定謝瑞麟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扣以及盜竊等罪名成立,判處其入獄3年3個月。
區域法院還判處同案的另外一名被告、謝瑞麟的儿子謝達峰有期徒刑5年;涉案的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其他3名人員則分別被判處3年9個月至4年3個月。
法院提供的案情透露,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前主席謝瑞麟、公司現任主席兼執行董事謝達峰、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鐘婉玲、前副主席兼行政總裁溫比得和前高檔陳列室推廣經理王庭芳等5名被告涉嫌連續10年向旅行社和導游提供1.7億港元非法回扣,安排游客光顧公司陳列室,并涉嫌盜取公司公款338万港元及偽造賬目。
現年72歲的謝瑞麟曾被人稱為“珠寶大王”。1971年創立自己的品牌“謝瑞麟珠寶”,公司于1987年以“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之名上市。
(編輯:xia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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