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鐘欣)台當局涉外部門“金援弊案”持續升溫,國民党中常委洪玉欽近日在國民党中常會中提案彈劾陳水扁,國民党主席吳伯雄裁示送政策會与智庫研究。
另外,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認為,陳水扁也涉弊案,呼吁“立法院”應于陳水扁卸任后予以彈劾,讓陳水扁無法享有卸任台灣地區領導人的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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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對于正、副領導人的彈劾案,須經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以書面詳列彈劾事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并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審查后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体“立委”三分之二以上贊成,即作成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編輯: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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