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鐘新)据報道,5月16日起,台灣將針對過境轉机旅客實施隨身攜帶“液態、膠狀及噴霧類”商品管制;攜帶容量不得超過100毫升,否則將被丟棄。
台灣民航主管部門5月6日指出,如果旅客利用其它地方轉机或“過境”,也有類似的規定或要求,提醒民眾盡量不要在机上或過境机場的免稅店購買超過容量上限的
商品。
根据規定,除了容量有限制之外,旅客攜帶的“液態、膠狀及噴霧類”商品也都必須放置在1升以內可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內;每名旅客僅能攜帶一個塑料袋登机,并且必須通過X光檢查。但不包括嬰儿所需的食品、藥品等等,不過必須主動申報。
(編輯: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