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根据台灣“外交部”高層的說法,“外交部”之所以拖延了一年又四個月,才決定要對金紀玖、吳思材兩個人采取法律行動,其背后因素錯綜复雜,但主要是有三點考量。
第一,若“外交部”采取法律行動,勢必會在媒体上曝光,机密“外交”攤在陽光底下,勢將危及台灣与南太平洋友邦的所謂“邦誼”。
第二,前年底金紀玖溜掉之后,“外交部”要匯回聯名賬戶的10億台幣,但誤以為還需要拿出5億的擔保金,才能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所以當時有這一層顧慮。
第三,大陸、澳洲對巴布亞新几內亞施壓。由于巴布亞新几內亞是南太平洋的大國,當時台“外交”官員与巴布亞新几內亞高層接触時,已惊動大陸、澳洲政府,巴布亞新几內亞總理在新加坡跟黃志芳會面時,說承受了很大的壓力。
(編輯: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