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鄺穗雄報道:眼下“公積金提取”、“公積金套現”等廣告泛濫成災,因誤信無良者而吃了苦頭的市民鄧女士提醒街坊:這些“公司”或許一時能將公積金提到手,但留下的“手尾”卻很長,切勿輕信!
据鄧女士稱,此前她因誤信一朋友的“推荐”,將資料拿給一家“公積金提取辦理公司”,讓他們代
提公積金。“公司”很熱情,上門取了資料馬上去辦合約。其操作方式是:拿一份假租房合同,到銀行套現。現金是很快拿到手,手續費也照交了。
然而,事情并未結束。過了兩個多月,有人尋上門了,表示自己的租房合同被冒用,現有關部門因此向其征收雙倍“營業稅”。為何要交雙倍“營業稅”?鄧女士也不明就里,生怕鬧出事來,又怕單位和公積金管理机构知道。質問那家“公司”,對方卻支支吾吾、百般推搪。無奈之下,“蒙查查”的鄧女士只好按來者要求,交了近万“稅金”。
据了解,稍有“信用”的,多是一些中小房產中介公司和咨詢服務公司。他們用偽造的房產證、偽造的購房繳款憑證或房屋租賃資料,甚至偽造銀行印章來提取公積金。這讓公積金管理部門深感憂慮。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偽造租房合同、租房發票等材料到銀行提取本人公積金,可能因此触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不過,法律界人士認為,目前實際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盲區,迄今缺乏明确處罰措施。(報料王小姐,三等獎100元)

圖:牛皮癬新內容:非法套取公積金 本報記者 侯恕望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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