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電 日前記者獲悉,內蒙古万里大造林一案,警方已認定何慶魁一人應退的涉案資金數額為488万元。

何慶魁(資料圖)
何氏態度一直在變
4月1日,內蒙古警方公布了万里大造林公司副董事長、小品劇作者何慶魁占有涉案資金拒不退出情況。
然而,面對輿論的一片斥責聲,何慶魁一方面聲稱自己只拿走少量的費用,從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的資金主要用于拍攝電視劇《圣水湖畔》;另一方面又极力撇清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利益關系,表明自己沒有參与非法經營活動。
4月12日,何慶魁突然來了個180度大變臉:何慶魁透過媒体吹風,承認自己在有些方面處理不當,“有錯,咱就認錯!”
何慶魁先与內蒙古警方電話聯絡,后派其子何樹成赴專案組探底。几番試探后,4月28日下午,何慶魁終于邁出了退還涉案資金的第一步。
何与高收取916万
經警方核查,何慶魁、高秀敏与陳相貴于2003年就簽訂了“合作開發百万公頃大造林工程”的合同書。合同書明确約定何慶魁、高秀敏參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擁有20%的林地銷售利潤,何、高二人開始從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利潤分成。2005年7月1日后,何慶魁、高秀敏分別与陳相貴簽訂了形象代言協議,又以形象代言勞務費的名義從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款項。截至案發,万里大造林公司共向何慶魁与高秀敏支付916万元。
警方表示,現有證据說明,何慶魁參与了万里大造林公司部分宣傳經營活動,何慶魁与万里大造林公司并不是簡單的形象代言關系,而是相互利用的關系。陳相貴正是借著何慶魁等人的名人效應,把万里大造林公司的非法經營活動搞得這么大,誆騙了全國3万多購林群眾。
目前,警方已認定何慶魁一人應退的涉案資金數額為488万元。何愿盡快退還資金
据万里大造林專案組負責人介紹,何慶魁主動与警方接触后,表示對自己過去的言行有所悔悟,要積极配合公安机關調查工作,盡快清退涉案資金。何慶魁同時給警方出具了退款計划。警方對此表示歡迎,但同時強調僅有退款保證是不夠的,何慶魁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退款。
對于警方為什么要求何慶魁退488万元,內蒙古英南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若冰分析:“看來警方不認為何慶魁与高秀敏屬于法定婚姻關系。否則,何慶魁應退的涉案資金數額不會是目前這個數字。”
(編輯:左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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