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4月30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机构:一、切實加強領導,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二、深入排查治理隱患,确保防患于未然;三、全面落實工礦商貿領域防范措施,确保生產安全;四、 狠抓運輸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五、嚴防事故引發污染事件,确保環境安全;六、切實加強旅游、消防等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場所安全;七、狠抓綜合治理,构建安全生產長效机制;八、從嚴執法,提高監管監察效能。 (編輯:Ben)
國務院辦公廳4月30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机构:一、切實加強領導,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二、深入排查治理隱患,确保防患于未然;三、全面落實工礦商貿領域防范措施,确保生產安全;四、
(編輯: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