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峰、駱雄才曾是抗非功臣,

■鄧峰

■駱雄才
新快報訊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鄧峰和副主任駱雄才因涉嫌經濟違紀問題,最近經省紀委批准,由省直机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實行“雙規”措施。4月30日上午,省衛生廳已任命廣東省衛生監督所所長張永惠為省疾控中心主任。
此前,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划所原所長羅耀星等人的受賄窩案震動全國。知情人士透露,鄧峰、駱雄才与羅耀星關系較密。
廣東省疾控中心在2003年抗擊“非典”期間功勛卓著。鄧峰、駱雄才因抗非貢獻突出,曾被省委、省政府分別記“一等功”和“二等功”,還獲國家領導人接見,以此為題材的雕塑,作為廣東抗非紀念碑的主体,仍矗立在雕塑公園內。
知情人士透露,鄧、駱二人涉嫌的經濟問題主要是收受采購設備和疫苗的回扣,涉案的具体金額則有不同說法,數額頗巨。二人被“雙規”的時間,距离2006年4月羅耀星被刑事拘留、批捕,正好是兩年。
羅耀星受賄窩案庭審時
省疾控公開“求情”
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划所原所長羅耀星等人的受賄窩案,檢察部門立案10件10人,涉案金額2242万元。其中羅耀星在疫苗采購等環節,個人受賄就達1118.5万元,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中,全國六大主要的疫苗生產商,四家卷入行賄。而在這件惊天“窩案”中,涉及的最高職級人士,僅是科級的羅耀星。
一個耐人尋味的事實是,2006年8月2日,廣州中院庭審羅耀星時,其辯護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廣東省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文件,該文件稱,羅耀星自1990年參加工作以來,在疾病控制工作、應急疫情處理、免疫規划管理、預防用生物制品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開創了廣東省免疫規划工作的新局面”。尤其是在2003年抗非中,羅耀星提出了“防非典,先防流感”的措施,并向全國推廣,有效減輕了防控非典的壓力,鑒于此,希望法院對羅耀星從輕或減輕處罰。
省疾病控制中心以官方名義為羅耀星“求情”,曾在社會上引起強烈質疑,當時就有多名干部群眾向記者反映,這种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求情”,其實是在“安撫”羅耀星,背后玄机耐人尋味—————“誰能相信小小一個科級干部,卻能對全省疫苗采購一錘定音,贓款多得數不清、無處放,要專門租間房子藏錢?”
羅耀星案中還有一個有趣細節:羅在自首后,共向檢察院退出了1253万元的贓款,比指控受賄的數額1118.5万元,還高出100多万元!
2006年9月1日,廣州市中院一審認定羅耀星有自首、退贓情節,判處其無期徒刑。(据《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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