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鋒猝死廣州街頭”事件就診醫院有說法
接診醫生已簽“收入院” 家人考慮經濟原因离開
本報訊 記者廖怀凌報道:本報連續跟蹤報道的電白13歲先天心少年戴文鋒在廣州街頭猝死事件,當事的醫院和家屬雙方昨天下午接受記者采訪,進一步披露事件的細節。
廣東省人民醫院主管領導公布該院對當事醫生的調查情況:患儿戴文鋒,因患“肺動脈閉鎖”曾在高州市人民醫院行手術治療,但開胸后發現病情复雜,遂關胸中止手術。后經茂名市人民醫院介紹,患儿父親攜帶病歷資料(未帶患儿)于2008年4月9日到該院向心外科陳主任處咨詢,陳主任查看相關住院病歷复印資料后,為進一步了解患儿的确切病情,建議其行“心臟多排螺旋CT”檢查。
戴文鋒于4月24日上午8時多到省醫CT室進行檢查,當時,技術員和護士發現患儿病情較重,即通知三位醫生查看,當時戴文鋒不能平臥,考慮有“心衰”可能,不能進行CT檢查,故建議先行心臟超聲檢查,隨后予以退費。家屬即帶患儿到心儿科專家門診錢主任處就診,錢主任檢查后,認為有心力衰竭的表現,即告知家屬:現在患儿病情危重,不能做CT和B超檢查,需馬上住院治療,待病情穩定后,再做進一步診治。但患儿父母不同意住院,隨即將患儿帶离醫院。
据省人民醫院調查,接診醫生在患儿門診病歷上已經注明“收入院”及“家人不同意入院”等字樣,該門診病歷在家屬手中。至于“家人不同意入院”的原因,當事醫生表示由于當時家屬以方言進行交談,听得不太清楚,但以患儿當時的狀態,可以自己站立就醫,并不需要馬上搶救。
戴文鋒的父親昨天下午抵達廣州,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當時醫生建議我們先住院調理,但是我和愛人商量后,不想他住院,我們是從我們的經濟條件考慮,因為即使住進去了,籌不到手術的錢也是沒用。這是我們的決定。”
戴文鋒來廣州求醫前,已經累計花費了5万多元,其中在高州市人民醫院開胸卻做不成手術那次,就花了兩万多元,農村合作醫療只能報銷不到1/10的錢,戴父說:“現在農村合作醫療最高可以報銷3万元,但是我們是2004年參保,2005年做的手術,當時最高只可以報銷2500元。是我們經濟實力太差,上來太遲,小孩走得太急,我們不怨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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