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為職工繳費?重罰!
新快報訊 用人單位不繳費,職工的生育醫療費誰來埋單?据省勞保廳醫保處副處長劉碧茹介紹,新規定內有明文條款約束企業行為。
据介紹,用人單位不繳保險費,由社會保險費征繳机构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除補繳欠繳數額外,按規定加收
滯納金。未繳納保險費期間,用人單位所屬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當地待遇項目和標准向職工支付。
此外,《規定》強調騙取生育保險待遇的,無論個人還是單位,都將由社會保險机构追回其全部騙取金額;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具体情節惡劣,數額巨大,可能上升至刑事處罰。”劉碧茹補充說。
《規定》對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和社保机构工作人員也提出要求:如果出現擅自增收、減免保險費、利息或者滯納金;不按規定支付生育保險待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致使基金流失;截留、侵占、挪用、貪污基金等行為,除追回款項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男職工看護有津貼?10天!
新快報訊 已參保的男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看護假假期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假期時間計發。
据悉,目前生育津貼按單位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再乘以實際產假;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以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資為基數計算:順產按25%、難產按50%計算;男職工假期津貼統一按10天計算。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