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生育保險要具兩條件
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符合國家和計划生育規定。
《規定》強調,生育保險要“捆綁”醫保,利用醫保的制度基礎与之“攜手并進”,兩項保險統一參保、統一征繳、統一管理;分
定費率、分別列賬、分開支付。在統籌層次、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及就醫管理規定、定點醫療机构等方面与醫療保險一致,協同推進。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要具備兩項條件: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符合國家和計划生育規定。《規定》指出,不符合醫保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及相關就醫管理規定的費用,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分娩期外治療生育并發症的費用不列入生育醫療費內。
林王平透露,勞保廳下一步將完善本地實施細則,推動尚未開展生育保險的地區盡快開展,力爭年底實現全省所有統籌區制度全覆蓋,將參保人數擴充到750万。
异地就醫要辦相關手續
在省內跨統籌地區變換工作單位的,應辦理生育保險關系轉移手續,轉移繳費年限。
《規定》明确,參保女職工在异地妊娠、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的,可以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机构辦理异地就醫手續。异地就醫發生的生育醫療費在統籌地區規定的給付標准內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此外,參保職工在省內跨統籌地區變換工作單位的,應當辦理生育保險關系轉移手續,轉移生育保險繳費年限。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机构應當准予轉入。跨省變換工作單位的,轉移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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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后 女工休產假工資不縮水
新快報訊 生育前月薪2000多元,休產假是否會縮水?廣東省勞保廳副廳長林王平表示,7月1日后,女職工休產假工資不但不縮水,反而有提高的可能。
据林王平介紹,《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相關條款實際是對女職工生育期間的一种補償,是相對的“保護條款”。她說,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產假期計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准的,由用人單位補足,体現了社保的大數法則和公平公正。
“既然職工個人不繳費,津貼的高低与職工個人的工資沒有必然聯系,所以應以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來計算,以体現公平。”林王平說,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准的,由用人單位補足。這實際上保護了所有參加生育保險的參保人的利益。對高收入者來說,若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的津貼低于本人工資的,差額由單位補齊,個人工資不會減少;對本人工資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參保人來說,其得到的津貼將高于本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