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電 號稱六星級設施的屏東牡丹灣住宿村villa傳出員工偷拍房客沐浴更衣事件。21歲劉姓女子投訴,去年9月住宿時遭飯店員工以手机偷拍裸照,事后飯店卻完全否認以規避責任。牡丹灣執行董事吳睿弘回應,是否偷拍還待查證,多次与當事人協調但其無法接受對方開出的賠償价碼,希望循法律途徑解決。
据台灣媒体報道,劉姓女子表示,去年九月初,隨父親參加安泰人壽員工旅游,住進了屏東牡丹灣住宿村。當晚11時許,她毫無防備,一絲不挂在寬敞的開放式浴室里走動、盥洗。在窗邊如廁的父親卻赫然發現,窗子下方有一支手机正對著浴室拍攝。
父親急忙拍窗大喊并追出去,看見對方穿著藍色制服的背影,向飯店理論并調閱監視錄像,确認偷拍嫌犯是牡丹灣的員工;飯店方面不斷道歉,希望不要將員工移送法辦,因此才未報警處理。
劉女表示,業者查出偷拍者是就讀大學觀光系的陳姓學生,事發至今半年,嫌犯不曾向她認錯道歉,飯店則單方面聲稱“沒有拍到任何照片”。但只要想起自己的裸照可能被留存或公開上网,就難以釋怀,說到激動處,劉女數度哽咽落淚。
在安泰人壽擔任協理的劉父表示,牡丹灣是麗致旗下加盟飯店,他直接与麗致總裁嚴長壽聯系,他轉述嚴長壽的說法,“這是個重大的顧客服務与管理的疏失,會要求進一步追查,并愿意協調牡丹灣賠償被害者;除了退還住宿費用20万,并要求陳某賠償20万,飯店也賠償20万元。”
劉父表示,几經協調,飯店董事長曾忠信卻表示“經飯店內部調查,認為無具体證据顯示該實習生有犯法之事證”,企圖掩飾員工罪行,并規避飯店責任;后又推稱“陳某于台中就讀,不易聯系”,要求劉家自行催款,令人气憤。
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王治宇表示,偷拍已涉及刑法窺視和竊錄罪,劉小姐可依法提起告訴,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應立即報警,保全所有證据,作為談判和訴訟的基礎。
該飯店執行董事吳睿弘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站在顧客至上角度,飯店愿意退還劉家當晚住宿費用,但對方獅子大開口,賠償金從20万元加碼到80万元,還把嚴長壽扯進來,飯店無法接受;他也無法認同以召開記者會方式單方面指控。
(編輯: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