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報訊 韓國婦女和人權團体近日抗議,稱韓國《國籍法》導致嫁到韓國的新移民女性更難獲得韓國國籍,應重新修訂。
据《朝鮮日報》報道,她們提出异議的是韓國法務部新修訂的《國籍法》施行條例。据修訂的《國籍法》規定,自2009年1月起申請入籍的外國人必須通過筆試或接受200小時以上的韓語及理解韓國社會等教育(社會綜合計划),才能獲得韓國國籍。截至目前,嫁到韓國并申請入籍的新移民女性平均在提交入籍申請1到2年后獲得韓國國籍,如果有小孩,只需1年;沒有小孩需等2年才能自動獲得韓國國籍。如果按照新法的規定,原本提交入籍申請1-2年后就能獲得韓國國籍的她們,今后就不能那么容易獲得韓國國籍。
此外,法務部還計划進一步加強入籍條件。法務部計划自2010年起干脆取消入籍考試,屆時只有接受200小時以上的社會綜合計划教育才能獲得韓國國籍。
而反對人士表示,為怀孕和育嬰、伺候公婆、做家務活等,新移民女性花費大部分時間,使她們很難抽出時間准備筆試和接受200小時社會綜合計划教育。
据了解,對于入籍申請者來說,韓國實施的筆試難度很高。去年9月,有關部門針對在韓國生活兩年以上的100名新移民女性進行了模擬考試,結果,她們的平均成績為47.1分(60分及格),及格率僅為42%。如果不想參加筆試,新移民女性需要接受200小時的社會綜合計划教育。為了避免移民者在短時間內接受完教育,法務部規定一周教育時間不能超過3小時。因此,如果想接受完200小時教育,需花17個月的時間。 (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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