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稱影響有限
新快報訊 (記者 駱智冕)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做出了明确規定,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的預計利潤率,由原來的非經濟适用房不低于15%調高到20%,經濟适用房維持3%。
目前,房地產企業的稅
收預繳已經按照上述標准執行。据了解,房地產企業預售房款要預繳所得稅從2005年就已經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會減少房企的現金流,而現在的新政將使房企在預繳所得稅上的現金流增加。
有房地產企業負責人表示,原來利潤預繳稅的比例就一直是在15%-20%之間,而且兩稅合一后,從33%下調到25%的企業所得稅率則將減少所得稅現金流支出,預繳利潤率的提高并不會對整体支出造成大的影響。但新政對資金緊張的房企來說影響肯定較大。
國泰君安分析報告認為,開發商項目資金杠杆空間被政策擠壓的趨勢明顯,因此現金流的影響將使得資金競爭优勢加劇,將有利于行業門檻提高,有助于优勢大中型開發商成長。資金競爭优勢和樓市成交量將是決定2008年行業集中速度快慢的主導性因素,資金獲取能力也是今年選擇地產龍頭股的主要標准之一。
(編輯:xia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