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區內飲食業如何協調与街坊矛盾?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本報訊 記者李志偉報道:《關于防治飲食服務業污染扰民的通告》(征求意見稿)著力解決油煙、噪聲污染,對現存的3000多家餐飲企業影響甚大。昨日,記者就市民關心的問題采訪了市環保局
污控處處長梁金全。
羊城晚報:“餐飲項目”的概念究竟是什么?是不是應將中餐、西餐區別對待?又比如說,有些以電子烹調、火鍋為主的飲食項目,污染好像并不大,也得受“5米之內不得開辦”所限?
梁金全:這會按實際情況具体分析,主要以不影響公眾、不影響周邊居民為原則。目前法規沒有這方面的具体規定。只是表述了新的項目要符合建在4類場所之外,具体的可能日后會追加。
羊城晚報:有市民提出設想:讓小餐館進食街,集中管理、統一治污,這是否可行?或者安排餐館的員工住樓上,不就能減少扰民?
梁金全:國外的功能分區明顯,餐館常常遠离居住區。外國人也喜歡開車二三十公里到郊外吃飯。餐館遠离居民區,當然能做到不扰民,但是國內由于發展水平限制,城市規划、城市建設不可能達到這個水平,居民也不會常到郊外吃飯,才導致了目前這個兩難局面。
讓餐館的員工住在樓上,在一定程度可以減少投訴,但是要大面積推廣不太現實。
羊城晚報:要居民無意見才能繼續經營這是否太難?這個居民是指多大范圍的居民?再說,如果有居民要求餐館給予經濟補償,會否導致餐館花錢解決問題之風而對環境并無實際改善?
梁金全:多大的比例在環境影響評价法中有具体規定,建設項目審批需征求公眾意見。對花錢買公眾同意這個問題确實存在,環評中只有公眾同意,對這個利益交換并沒明确規定。
羊城晚報:廣州法制、環保等部門曾前往北京取經,有何經驗可借鑒?
梁金全:前段時間到北京調研我也有參加。他們做得好一條重要原因是做好了法制、環保、工商、衛生等部門間的協調,在餐飲業落戶前就提前考慮污染問題了。污染、扰民項目堅決不批,而不是等問題出現后再去查處。
食肆遷出“5米圈”
居民也怕不方便
本報訊 記者許靜、實習生鄭裕鴻報道:廣州昨日公布《關于防治飲食服務業污染扰民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要取締住宅樓周邊5米以內的飲食店。對此,記者在多處居民小區進行采訪。不少居民建議,在規范管理的同時,最好也考慮到居民的用餐方便。
記者發現,在黃金地帶飲食業店鋪需求量其實很大。像天河城一帶,不少上班族和商店經營者都會選擇到附近的飲食店就餐。也有居民表示,讓食肆酒樓搬出“5 米圈”當然可以減少給住戶造成的影響,但很多小區,特別是西關等老區住宅密度极高,此舉可行嗎?建議政府提出更完善的方案,兼顧方方面面的情緒。
(編輯:Ro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