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李世俊開出30万元罰單,并在媒体上刊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
本報訊 日前,中國證監會對股市“黑嘴”李世俊開出了本年度第一張罰單,處以30万元的罰款。這也是去年3月19日無證股評人蔡國澍被罰之后,第二個無證股評人遭遇嚴打。
4月10日,中國證監會在《上海證券報》上刊登了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記者注意到,這已經是證監會第二次貼出尋找李世俊的送達公告。
兩份公告的基本內容一致,即李世俊,“在不具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執業資格的情形下,存在非法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行為”。依照法律規定,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處以30万元的罰款。
早在今年1月4日,證監會就在類似的媒体上刊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這個公告指出:“因無法与你取得聯系,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你對此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听證的權利。如果你放棄上述權利,我會將按照上述事實、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處罰決定。你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据,經我會复核成立的,我會將予以采納。請你在送達之日起三日內与我會指定聯系人聯系,說明對上述權利的意見,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然而4月10日前,似乎李世俊并沒有到證監會領取送達書。所以證監會于4月10日又在權威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告中指出:“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會領取本處罰決定。逾期,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本處罰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复議;也可以在本處罰決定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复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至于李世俊其人,記者采訪多位市場人士,他們均表示并不知曉此人,顯然該人并非名家。
据悉,30万元可能是證監會至今為止對“黑嘴”開出的价格最高的罰單,2006年2月,孫成剛被證監會沒收199万元違規所得并外加處以10万元罰款,同時對山東神光處以5万元的罰款。2007年5月24日,聯合證券分析師宋華峰買賣自己推荐的廣濟藥業(000952),被追繳非法所得12万元。 (北青)
來源:羊城晚報
(編輯:xia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