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 (評論員 張沐)在3月18日溫家寶總理舉行的記者會上,縱論了一系列內政外交和体制改革諸多要務。其中,有一項很少引起人們的關注,那就是推進公共財政的改革构想。細加究察,這可是中國繼實現市場經濟体制取代計划經濟体制改革之后,最為重大的革新舉措,將推演出中國整個社會管理和
行政變革的新高潮。進而,還將深刻地影響到中國政治体制改革的進程和路向。
溫家寶在談到其主持中國政務第二任期的五年規划時說到,“我想講一個公共財政的問題,這是很少涉及的問題。我們要推進財政体制改革,使公共財政更好地進行結构調整和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更好地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態環境。其實一個國家的財政史是惊心動魄的。如果你讀它,會從中看到不僅是經濟的發展,而且是社會的結构和公平正義。在這5年,我要下決心推進財政体制改革,讓人民的錢更好地為人民謀利益。”
毫無疑問,建立公共財政制度,是社會民主化的必由之路。而“公共財政”的提法,可以說是改革開放30年來,第一次從中國官方且是政府首腦的口中提出來的。
在中國實行改革之前,國民經濟的基本運轉是由指令性計划統轄維系著的社會再生產模式。沖擊這一体制的改革則是從財力增量的分配格局調整入手,向地方政府放權,促使傳統体制出現松動,為以后計畫、物价、工資、企業等方面的改革提供空間。從1980年財政“分灶吃飯”到1984年打開“突破口”之后的种种部署,為啟動城市改革和宏觀、微觀配套改革准備了條件。而后的“財政包干”体制改革,主要是調整財政的預算管理,改造資金規模并對國有企業開征所得稅;形成多稅种配合發揮作用的复合稅制;改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改革行政事業單位管理体制与財務制度,強化支出約束机制等。但是,“分灶吃飯”框架內的財政包干制卻始終未能消除傳統体制的弊端,仍屬“行政性分權”,是從原來的“條條為主”改變到“塊塊為主”,以至各級政府熱衷于多辦“地方企業”和對當地企業的過多干預,使經營權難以真正放到企業。進而還造成大量的低水准重复建設、地區封鎖、市場分割等等。
更其重要的是,中國社會長期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社會分配不公平与不正當競爭、党政企權力交叉、官員滋生腐敗、政府權威削弱諸問題。這些都与中國政經体制改革的協調推進發展有關。其中,是否實施公共財政制度無疑乃重要的症結所在。
在現代社會,財政是公共体系運作的血液。要實現對整個公共体系進行改革,就必須揚棄舊式的指令性計划及其內部操作分配体制。切割式的財政分權,只是否定過往中央一統天下,調動地方積极性的初級体制改革,而公共財政則是政府實現陽光化公共服務的經濟基礎。其要害在于公共參与与社會監督。沒有公共參与,國家財政制度就很難有透明度,腐敗也因此變得不可避免。
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十七大報告中提出了“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与事權相匹配的体制”的要求。近些年來,中國在財政管理制度上進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特別是《預算法》的頒布實施,使財政預算管理開始向法制化的軌道邁進。但是,由于計划經濟体制下形成的財政資金分配方式和管理格局還未從根本上突破,加上地方財政預算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層次不高,不僅影響到財政預算管理法制化效果,而且也影響到了財政資金運行品質。隨著市場經濟体制的逐步完善,當前財政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弊端越來越突出。這就要求加快財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构建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地方政府公共收入体系和公共支出体系,改革預算編制和財政資金管理制度,使政府公共預算和公共支出能夠反映出“体現政府職能,公平配置資源;科學編制預算,強化預算約束;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強公共支出透明度”的特點。在實踐中构建現代支出管理模式,主要有部門預算編制改革、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和推進政府采購制度等三大舉措,這三大舉措緊密聯系,相互促進,构成了現代財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主要內容。
公共財政制度表明政府部門要從企業和納稅人提取經濟資源,再用于社會,從而保證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如果過程不透明,腐敗的產生可想而知。近年來對政府部門的審計所揭示出來的种种濫權貪腐行為,都和不透明的公共財政制度有關。由于政府的行政權力是公共權力,具有強制性,往往會凌駕于法律之上。要保證約束的有效性,必須在政府預算過程中建立權力制衡机制。目前,政府預算權包括:預算編制權、審查批准權、執行与調整權、決策和審計權。顯然,這些權力必須在國家政治權力机构之間進行合理分配,即在立法机關、政府、政府財政職能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之間進行分配,以形成一個相互制約的運作系統,強化對政府及部門預算權力的制衡与監督。
為此,必須強化立法机關的審批權与監督權。包括在人大通過預算之前,建立听證會程式,作為一個公眾的監督机制或一個反映民意的管道,實行公眾對政府收支安排活動的監督;其次,人大財經委員會构建以專業人員為主体的預算審核專門委員會或机构,具体負責預算的檢查与評估,從而形成一种“專業化牽制”。同時,明确政府預算的具体調整范圍,縮小“行政主動權”,強化執行中對政府的約束。還要健全政府內部預算權力制衡机制。建立預算部門、政府會計部門和審計部門三者相對獨立、相互制約的結构模式。此外,社會輿論的監督与制約,都是十分必要的。
盡管中國的政治体制有其獨特性,但現行的人大制度對各級政府的預、結算進行監督檢查,乃是其承受人民之托,應有的責任所在。由于公共財政制度介于經濟和政治之間,較之政党体制的改革、人大及其選舉制度的民主改革、媒体与個人言論自由的平等實現等等,少了諸多的敏感性,也比較便于操作。也將會是今后中國推進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因此,相信公共財政制度的改革,在溫家寶總理的主導下,一定會在其新的五年任期內,有所突破和實現。
新聞來源:搜狐
(編輯: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