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警方消息表示,一日未完成調查,仍未可完全排除陳冠希涉刑事的可能性

上圖:陳冠希“艷福”不淺,代价不小
陳冠希繼求警協助后,上周五(2月22日)再向海關舉報,怀疑有人侵犯其艷照版權,要求海關展開刑事調查。陳冠希通過代表律師稱,警方已确認陳的證人身份,在完成与警方的合作后,陳冠希將离港。但來自警方的消息表示,一日未完成調查,仍未可完全排除陳冠希涉刑事案的可能性,估計未來兩三日會完成對陳冠希的調查。
陳冠希前日透過其代表律師發出聲明,表明于1月29日已指示律師向警方投訴及提供協助,并早已通知警方其私人照片的真實性,离港期間亦一直与警方保持聯絡。聲明又指陳离港是“基于人身安全理由”及為配合警方調查,但具体協助包括向警方交出電腦,則只能等陳返港后才處理。聲明又指,陳自上周四召開記者會后,即与警方會面提供詳盡的資料,其證人身份被警方确認,并已提供了證人口供。
聲明并透露,陳已通過代表律師向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舉報,以遏止發生侵權行為,在完成与警方的合作后,陳會离港,但會繼續履行之前承諾的工作及義務,有需要時會返港繼續協助警方及其它執法部門工作。
海關發言人證實已接獲舉報,并會采取适當行動跟進調查。警方消息指,初步統計陳的電腦儲存了1500張不雅照片,警方會繼續邀請陳錄口供補充資料,電腦鑒證工作亦會于短期內完成,屆時就可判斷陳冠希是否曾發放有關照片。
(編輯:Wi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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