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冠希艷照風波“可能爆發另一場浩劫”,因為經香港警方追查,除早已檢獲的一千三百多張裸照外,日前又找到近千張從未流出的疑似女星裸照,受害者最少增加三人,警方正根据陳冠希提供的資料聯絡相關女子調
查。此外,陳冠希前日下午2時許第二度秘密前往灣仔警察總部協助調查,錄口供七小時,至晚上九時才返回酒店。
受害者再添三人
据香港媒体報道,陳冠希近日連續到香港警察總部協助調查,警方經仔細檢查有關計算机后,赫然發現還有另一批疑似女藝人艷照,數目多達一千張,受害者再添三人,但警方沒有說明是哪三人。
据知情者透露,這批艷照從未流出。由于香港警方不排除有人對事件另有隱瞞,欲偵查這批新發現的照片是否外泄,可能再詢問陳冠希,以進一步了解案情。
此外,香港警方擔心一些傳聞中的受害女星可能涉及在內,將會聯絡相關人士提供資料。
确認照片主要來自視頻
警方前日繼續接触“艷照門”男主角陳冠希,經過連日來初步錄影口供及鑒證結果顯示,涉案的一千三百多張不雅照主要來自視頻短片,且均存檔于陳冠希交出的手提電腦及一批光碟內,最惊人的是部分短片內容涉及男女交歡場面。
陳冠希前日下午約2時再度在律師團及眾多私人保鏢“大陣仗”簇擁下,秘密前往灣仔警察總部。消息人士透露,當事人之前尚未向警方全面披露不雅照的來源,警方根据大部分不雅照的解像度及拍攝時間、次序分析,相信是來自視頻短片。警方較早前先后拘捕多名涉案人士后,已在他們的電腦內發現未曾發布的視頻短片,且涉及男女交歡片段,但仍不敢确認片中人物。
不過,陳冠希連日來交代不雅照拍攝時間及經過后,警方目前已證實四百六十七張已在网上傳播的不雅照及另一批尚未曝光的不雅照,大部分是截取自多段視頻短片,其余小部分是以數碼相机拍攝的照片。至于視頻短片中的人物,已經由當事人确認。
拒親自出庭作供免尷尬
消息續稱,由于陳冠希在錄影口供過程中十分慎言,每字每句均請示律師后才回應,因此錄取口供進度緩慢,相信他未來一至兩天仍需協助調查,未能离開香港。据悉,陳冠希初步表明不會親自出庭作供,而傾向于提供書面證供,免被盤問下引起尷尬。
陳冠希返港后一直成為傳媒追訪焦點,前日再有大批記者在他下榻的中環四季酒店外守候。至下午2時左右,一輛屬陳冠希公司所有的七人車高速駛出,其后再有第二輛拉上窗帘的七人車尾隨,另有兩輛寶馬房車殿后,在場記者立即驅車追蹤,展開一場追逐戰。
确認版權須由法庭處理
兩輛七人車在多輛警方及保鏢車輛掩護下,最終擺脫采訪車追蹤,直駛灣仔警察總部。期間一輛捷豹房車亦從四季酒店旁邊的出口駛出,引起部分傳媒注意及追蹤,追至馬己仙峽道陳住所樓下停車,但記者細看下,證實“中了空寶”,陳不在車內,不排除有人聲東擊西,分散記者注意力,讓陳順利离開酒店。
陳冠希公開聲稱自己是不雅照拍攝者,有關照片的版權問題遂掀起廣泛討論。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傳媒在陳冠希聲稱擁有不雅照版權前曾刊登照片,未必屬侵權行為,因為傳媒刊登有關照片是新聞報道的一部分,如非大量刊載,便毋須負上法律責任。
至于陳冠希宣稱擁有一千三百多張照片版權,他是否需要辦理一些手續,以證明照片版權屬他所有?黃國桐說,若陳冠希真的采取法律行動,案件會交由民事法庭處理,陳冠希屆時才需證明照片是由他拍攝并擁有版權,之前毋須辦理任何手續确認其版權持有人身份。
但市民如何識別照片版權是屬于陳冠希所有?陳是否需要先向市民展示由他拍攝的所有照片?黃國桐稱,這同樣是要待陳冠希將案件交由民事法庭審理時處理,現階段毋須向公眾展示該批聲稱為數達一千三百多張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