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舸
自2007年起,東莞推行的戶籍改革就尤為引人注目,一系列有關戶籍政策改進的細節爭議,也充分說明,東莞特殊的人口倒挂結构——外來人口遠遠多于本地戶籍人口,外來人口中以年輕人為主,使得越來越多的新莞人有了在這片熱土安家樂業的迫切愿望,而東莞也要順應時
代需求,將部分綜合素質較高、符合城市發展需求的新莞人吸納進來,實現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良性循環。
從去年戶籍政策改革后的效果來看,截止去年10月底,我市共頒發6000多個入戶指標,但只有區區百名人才通過審核辦理入戶,反差之大,個中原因頗多,入戶政策相對較高的標准或許也是其中之一。
深化戶籍改革,引進高學歷人才當然是必要之舉。但具備相應專業綜合素質的技能人才,也應成為東莞產業升級的基礎建設。近日,有市政協委員建議用居住證取代暫住證,使非戶籍人員租住房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投資經商、子女入學、車輛購置等方面逐漸享有与戶籍人員的同等權利,我們以為,這不失為一种讓更多新莞人逐步享受戶籍人員待遇的權利保障路徑。
居住證制度將享有戶籍權利的人群擴大,擴大到与城市實際的居住狀況相符合,它使得以往被戶口所死死捆綁的各种民眾福利待遇分解出來,在相當程度上實現新莞人与戶籍人口的“待遇一体化”。在買房、買車、裝電話、子女上學等許多事情上,獲得居住證的新莞人獲得更公平的對待,對城市的歸屬感也進一步加強。當新莞人們感受到,只要符合居住證頒發標准,就能獲得政府提供的更多公共服務,獲得完善的社會福利,他們自然會想方設法通過學習培訓,提升自我素質,爭取早日“達標”,這反過來又進一步使得東莞專業技能人才基數增大,人才結构更為合理,最終形成城市与新莞人的雙贏。
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已經陸續實行了居住證制度,比如上海推行的居住證制度規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農民工,可以享有社會保險、教育培訓、計划生育、衛生防疫等相關待遇;与此同時,居住證信息系統整合暫住登記、暫住證等原有管理功能,將農民工的居住、就業、保險、治安、計划生育、衛生和統計功能一并納入,大大提高了政府各部門的服務管理效率。東莞如果采他山之玉,汲取以上成功經驗,試點更為完善的居住證制度,必將推動戶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對更多綜合素質人才“海納百川”。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