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規定商品房利潤率不得高于8%
本報訊 南京市近日開始實行一房一价,規定普通商品住宅的利潤率不得高于8%。昨天,廣州市物价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廣州還未考慮采取行政手段限制房价和利潤率。
据悉,今年5月25日起南京市物价局為限制開發商利潤,開始推行政府對房价實行政府指導价管
理和“一房一价”核价政策。文件規定,經濟适用住房淨利潤率被界定為3%;普通商品住宅的利潤率不得高于8%,在核准基准价的基礎上,開發商最高加价幅度不得高于5%。經价格主管部門核价已開始銷售但尚未銷售完畢的項目,其項目綜合平均銷售价格不得超過价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基准价加規定的浮動幅度;尚未銷售面積部分按“一套一价”所標示的最高价格應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該樓盤實際成交的最高价格。
廣州是否也會采取限价的措施對付房价高漲,廣州市物价局負責人表示,廣州市政府正在努力調控房价,此前出台了七項措施抑制房价過快增長,經濟适用房也在已經建起來了。但是廣州市物价局暫時還沒有考慮一房一价,比如規定商品房利潤率這樣的做法還有待考慮。而中大一位經濟學教授則表示,住房市場上總會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開發商的成本尚無法統計,還如何限制价格。開發商們還會在房价成本构成方面想辦法甚至影響安全質量。其實房价构成的大頭還在政府賣地的价格上,對此政府也有必要有所作為。(戚耀琪 陳小瑾)
(Robby/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