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丰俊
南方都市報昨日《張廣宁:非常贊成取消擇校費》的報道引發了很多家長的關注。而“孟浩事件”主人公小華(化名)的父母打來電話反映,就在1月30日,廣州市長張廣宁發表對擇校費的看法的同日,廣州市一中召開了家長會,向包括小華在內的6名學生的家長發出書面催繳單,并表示如果不在2
月12日前將4万塊錢擇校費交齊,下學期就不給這6名學生學位,不讓他們報到注冊。
小華的父母說,小華入學半年未能注冊的事經本報及廣東電視台報道后,很多熱心市民都伸出了援助之手,目前資助金額已接近四万元。可是他們一直都在等待相關部門對孩子的志愿填報糾紛作出一個公正的裁決。小華的爸爸說:“現在不是錢的問題,現在我們需要的是一個說法。如果最后裁定小華沒填錯志愿,好心人捐的錢我會如數歸還。”然而,小華一家等來的只是市一中發出的三張催繳通知書以及交不齊錢就要退學的最后通牒。
面對巨額的擇校費,另外几名家長則更加憂心忡忡。鄧先生是梅州人,戶籍不在廣州,他說:“听一中的意思,如果在12日前交不齊這4万元,小孩就得退學了。我們只是打工的,哪里去湊那么多錢啊。我家的孩子中考成績排在A19000多,也算挺优秀的學生,為什么就非要交那么高的擇校費呢?”
記者了解到,因為家庭困難,有几名未交擇校費的學生家長還曾向市一中打報告,申請分期付款,但卻沒能通過審批。
新聞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