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陳志龍 實習生 張薇 通訊員 高詒茜
省物价局補充解釋:上月26日起簽訂買房合同的一律停收;期房業主拖延收樓“沒戲”
去年12月26日,廣東省物价局發文取消全省管道燃气初裝費,激起各界巨大反響。可由于各市還沒有出台配套實施辦法,業主目前收樓是否需要交初裝費,各個樓
盤做法不一,業主也十分困惑。
昨天,廣東省物价局特地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補充解釋,明确了停收燃气初裝費的時間界限:2006年12月26日前簽訂買房合同的,如合同里注明了需交燃气初裝費的,須按合同法規定履行,仍要交燃气初裝費,26日后簽訂買房合同的,則一律停收初裝費。由于買期房的業主多是半年或一年左右前簽訂買房合同的,這意味著,期房業主現在收樓,仍須交燃气初裝費。

■圖:在去年的廣州市“兩會”上,人大代表朱永平率先質疑燃气初裝費,要求政府依法取消(資料圖片)。新快報記者李小萌/攝
叫停初裝費經反复論證
上月26日省物价局發文取消燃气初裝費后,各界嘩然,面對這一開全國先河之舉,不僅燃气協會及經營企業稱“沒想到”,就連一些地市級物价部門也感到比較突然。
省物价局負責人昨日表示,該政策出台絕對不是倉促或草率之舉,政策的形成是省局近一年來經過深入調查、充分考慮和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結果。從去年年初“兩會”期間有代表提出初裝費問題開始,省物价局就進行廣泛調研,先后數次召集各地物价部門進行討論,多次召開經營企業、行業組織和社會人士的座談會,反复書面征求有關方面意見,最終審慎研究后才出台這個政策。“這個政策是充分尊重各地歷史和現實的謹慎之舉,決不是倉促和草率的行為。”
省物价局負責人表示,在省局的政策出台后,各市還沒有配套的實施辦法,有人建議暫緩執行政策。“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態度是堅決的,這個政策不能暫緩執行!政策的執行時間也是明确的,即從我局發文之日(2006年12月26日零時起)開始執行。”
期房收樓須先履行合同
政策從上月26日起執行,但買期房的業主一般都是至少几個月前簽訂買房合同,合同里大多附帶列明了樓房建好業主收樓時須交的費用,包括燃气初裝費、可視對講門鈴工料費等,那到底業主現在收樓時,是要履行合同交燃气初裝費,還是遵照政策從上月26日起不用交了?
省物价局商品价格處處長郭健生的答案是,業主需遵照合同法履行合同義務。与會的深圳市物价局副局長馬裕濱進一步解釋,合同法規定,如果違反國家政策的合同條款,就不能再執行,2006年12月26日零時,是一個政策上的嚴格界限,因此,在此時間點前簽訂合同的,就可以收取燃气初裝費;在此時間點后簽訂合同的,就不能再收取初裝費,即使合同條款里注明要收取,但其違反了國家政策,也不能再執行。
准備收樓業主頗失望
記者近日調查得知,在歲末年初的業主收樓高峰期,廣州不少樓盤的做法并不一致,如海倫堡、南沙碧桂園等樓盤已向部分業主暫停收燃气初裝費,其它多數樓盤業主收樓時仍被告知要交燃气初裝費,一些急于收樓但又怕白交一筆初裝費的業主,彷徨不已。
省物价局的這一補充解釋,意味著期房收樓業主,免交一筆初裝費的愿望落空。記者昨日采訪多位正准備收樓的業主,他們均表示,原以為自上月26日以后就不用交錢了,現在希望落空,很是失望。中山大道某樓盤的業主劉先生說,本來一直暫緩收樓,就是為了省初裝費,現在只得先交錢收樓了。
气价實施辦法
中山已出台 廣州正研究
省物价局強調,省局的文件是一個規范性的文件。按照定价管理權限,采取何种气价形式,确定多高的气价水平,則是地方物价部門的職責。因此各市物价局有責任根据各地的實際情況做出詳細的可操作性強的具体實施方案。各地是采取單一价格還是兩部制价格,對已繳費用戶如何优惠,這些都是實際操作中的問題,須由各地物价局從當地實際出發制定政策。
据介紹,中山市已于日前率先出台了具体實施辦法,其它地市也正抓緊制定實施辦法。廣州市物价局副局長吳林波表示,廣州市將會根据省物价局通知要求,慎重穩妥地處理好初裝費問題,采取召開听證會的方式确定新气价,至于具体方案、气价优惠,還正在研究中,無法透露。
(紫/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