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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廣東省剛剛叫停了管道燃气初裝費,但不少市民依然納悶現在這初裝費究竟是交還是不交。對此,省物价局有關人士如此答复:初裝費廢止日期和新的气价收費方式將由各地自定。(12月29日《南方都市報》)
在此前一天,各路
媒体在報道或評論初裝費叫停的消息時,紛紛認為廣東管道燃气初裝費之爭已接近尾聲,管道燃气初裝費一詞“將成為歷史”。現在看來,禁收初裝費,僅僅是政府部門亮明了態度而已,离“管道燃气初裝費之爭”划上句號,相距甚遠。
管道燃气初裝費的不合理性,經人大代表与政協委員的質疑,現已被越來越多的市民所認識。可以說,這個費用与机場建設費之類的收費,有异曲同工之處。即,經營者的建設成本強行由消費者承擔,消費者充當了投資者的角色,但卻無法從經營者的收益中分紅。但廣東的煤气公司硬是將這項集資款征收了19年,總共收取逾14億元。
現在,廣東省有關“各地自定廢止日期”的表態,顯然是柔軟無力的。因此,公眾有理由怀疑:在壟斷條件下,管道燃气初裝費禁收令,究竟有多大的約束力?就算燃气公司給物价局一點面子,決定停收初裝費,它會不會接著又以“隱姓埋名”的方式來繼續收取?
隱姓埋名、改頭換面,這方面的擔憂最符合現實情境。我們知道,電信初裝費取消了,但并不意味著裝電話就不要錢了。在廣州,報裝一條新電話線路須繳納300元的“材料費”(不含話机)。類似的還有教育的“贊助費”。不少學校迫于壓力取消“贊助費”,“捐資助學費”便開始大量出現。現在,廣東管道燃气初裝費尚未取消,有關單位已開始醞釀將設備投資全部打入容量气价。照這個方案,用戶仍然要為建設費買單。
隨著法制的不斷健全,“初裝費”的存在已越來越像一個怪胎。廣東省有意廢除這一怪胎,無疑是民主与法制的又一巨大進步。但与此同時,千万別忽略了初裝費這一“政策原罪”形成的原因与背景。
來源:瀟湘晨報
(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