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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初裝費終告取消,公用收費向合法有序進一步
金羊网 2006-12-28 11:16:16

取消燃气初裝費的爭論,几度輿情洶涌,終得柳暗花明的結局。昨日,省物价局出台了規范管道煤气价格管理的意見。依照規定,各地必須停止以管道燃气初裝費、增容費、開戶費等名目收取的費用。今后,任何單位都不得再向用戶或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此類費用。在取消燃气初裝費之后,部分城市可能相應提高气价,原已交費用用戶

可享受优惠。

燃气初裝費多年來收得不明不白,各地民眾無不齊聲喊打,其混亂無序狀態与法治要求下的市場秩序背道而馳。其非法之處大体有三:其一,有關商品房銷售的規定明确,所有基礎設施、公共建設費用全部在房价中補償,不得另行收費。單列收取燃气初裝費完全違法。其二,燃气初裝費長期以集資名義收取,但現行法律已明文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辦理公眾集資業務。更何況,雖曰集資,繳費用戶卻并無紅利可得。其三,水、電、煤气等公用事業价格屬政府指導价、政府定价,必須依法听證。煤气初裝費一次性收取,非但未經听證,物价部門的定价目錄也無此名目。燃气初裝費的法規政策依据可謂已經流失殆盡。

近年來,圍繞燃气初裝費訴訟不斷,社會輿論多費關注,其實質卻是,日益成長的市場社會對于違法無序的亂收費已經失去容忍。取消燃气初裝費的呼聲持續多年,乍看似是消費者圍繞煤气初裝費的討价還价,背后卻是他們對于法無据的收費項目失去耐心。消費者試圖通過訴訟爭取免去這筆收費,物价管理部門卻著意于轉換名目,將燃气初裝費納入合法收費項目。這正是一項多年來不明就里的糊涂收費在今天的窘迫境遇。因此,此次廣東出台規范意見,取消管道燃气初裝費,真正減輕消費者負擔是其次,而終止多年來于法無据的亂收費,使公用事業收費向合法有序規范的法治狀態更進一步,才是更令人感慨系之的地方。

按照廣東省物价部門的意見,取消管道燃气初裝費之后,管道燃气銷售价格將重新核定,部分城市可能會相應提高气价。對已繳交初裝費的用戶將在一定期限內予以气价优惠,對低收入家庭則采取气价优惠或補貼措施。這表明,原來煤气初裝費名義下的气源改造、管道鋪設等建設成本,仍將由消費者負擔。不過,燃气价格的形成机制有望更趨合理,收費亦將納入合法軌道,這對公用事業价格管理而言,無疑消除了一塊多年來積弊重重的灰色法外空間,堪稱向善一步。

然而,此次取消管道燃气初裝費,也并非意味著管道燃气价格問題的徹底解決。据稱,停收初裝費之后,各地管道燃气銷售价格將按成本、費用、稅金和利潤重新核定,部分城市可能相應提高气价。如果把這种价格調整,放到政府定价的操作現實中看,則并不能消除憂慮。

一來,目前對于煤气等壟斷行業的成本監審困難重重,致使政府定价的科學性很有局限;二則,當前的定价程序遠非完備,以价格听證制度為例,距离真正的政務公開与民主決策差距甚遠。近年來听證會逢听必漲,已令民眾對于听證制度的真正效用大有質疑。

如此而言,此次廣東物价部門,于千呼万喚之中,終于宣告燃气初裝費的壽終正寢,固然有其進步可取之處。然而,此一意見如何得到全面落實問題,進而管道燃气初裝費代表的公用事業价格問題、各地政府指導价、政府定价等問題仍存變數。惟愿物价監管部門借此時机,于欣然之后再有進發。(楠獨舍)

(編輯: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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