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据台灣媒体報道,司法黃牛案被告陳哲男一審被判十二年,褫奪公權4年,不法利益需償還前新偕中董事長梁柏熏。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做出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指出,梁柏熏于2002年間因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分別被法院判決有罪,他擔心身陷囹圄,乃极思解決之道。恰巧他于同年透過新瑞都大股東
蘇惠珍介紹,在台北市桃山日本料理餐廳結識陳哲男。
2002年6月間,陳哲男适逢母喪,梁柏熏知悉后,隨即簽發面額111万元新台幣的奠儀;同年9月,梁柏熏約陳哲男在女友陳麗香住處見面,討論如何處理官司。陳哲男以安排陳水扁參与司法訓練所開訓典禮,展示自己身居高位,并夸口自己有丰沛司法人脈,定能擺平官司。
梁柏熏為求脫罪,當場開出兩張面額300万元新台幣的支票交予陳哲男,隨后前往大陸,陳哲男為避免遭到查察,將這筆款項匯入楊振丰及女友劉幸宜的賬戶。不料,梁柏熏兩宗官司分別在2003年間判刑确定,梁柏熏父親梁益田多次帶著儿子梁陽明到“總統府”找陳哲男理論,陳哲男均以各种借口搪塞。
直到今年3月,梁柏熏在大陸透過台灣媒体聲稱要返台接受執行,陳哲男与楊振丰等人開始商談如何應付檢調,并找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文成共同在遠企飯店商議。陳哲男請求楊振丰幫他扛下一切案情,但檢方抽絲剝茧后,查出詳請,依法將他起訴。
圖:陳哲男步下囚車出庭應訊。
(夏天/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