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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湘妹惜別短暫人生
金羊网 2006-09-05 15:16:59

昨天下午,被陌生男子拋下天橋的無辜女童苦撐兩日等不到奇跡

■凶手動机扑朔迷离

■家屬索賠疑問重重

文/本報記者 黃麗娜 實習生 楊倩銨

昨天下午2時11分,小湘妹的心,永遠停止了跳動。

當一直守在醫院的媽媽听到小湘妹被正式宣布死亡時,昏倒在了醫院的走廊。50多個小時不眠不休、不吃不喝的堅持,并沒有換來孩子可以生還的奇跡;而堅強支撐著的父親,也痛苦得淚流滿面:“我的孩子是無辜的,這是怎么回事,這個社會是怎么了啊……”

躺在病床藍色的床單上,已經無知無覺的小湘妹,像是睡去了一樣。家人給她換上了一身新衣服:粉色的上衣、藍色的長褲;她最喜歡的兩個洋娃娃:紅色的福娃,和大熊貓,陪伴在她身邊。

下午3時40分,湘妹被推進了醫院的太平間。父親一路從病房陪著她走這最后一程。他的手一直輕輕地放在女儿的胸口,似乎不能相信那里已經不再有生气。

下午4時30分,父親為她換上一雙簇新的小紅鞋。

一直乖巧懂事的湘妹,知道自己家里不是很有錢,從不讓爸爸媽媽買貴東西給自己。父親哽咽著說:“她最愛漂亮,愛穿漂亮的衣服和鞋子,但買給她來,她又不舍得穿……出事那天,她本來要穿著那條白裙子跟我出去玩,但我沒讓,讓她穿著平時的衣服去和媽媽買菜了……她在醫院這3天,都沒穿她喜歡的衣服……今天,我要她穿得最漂亮……”

小湘妹的命運,連日來一直牽動著無數人的心。

除了前天兩名主動送錢到醫院的好心人外,昨天下午,廣州市天河區慈善會派人送來了1.5万元慰問金給小任湘的母親,天河區天園街道辦事處也送來了2000元慰問金;并看望了任湘的家人。

湘妹一家,只有父親有工作,母親從怀孕開始,就沒有上班了。最近三年,任先生一直在廣州天河一家從事通訊行業的公司工作。昨天下午,記者在醫院見到了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和任先生的几位同事。“出事之后,他(任先生)馬上通知了公司的領導。我們馬上派人帶了5000塊救命錢給他,讓小女孩先入院救治。之后他家人又籌措了1万元多的治療費。頭几天,說等病情穩定了要做腦部的手術,我們想著他收入不多,手術費用又高,所以今天又帶了支票過來。”這位公司負責人還告訴記者,單位很多同事通過媒体的報道在周末兩天知道了這件事,他們都感到很震惊,覺得小孩子太可怜了,今天他們一直在單位給他捐款。

上圖:任先生左手輕撫女儿遺体,久久不愿离去

本報記者 吳万生 實習生 馮倩妮/攝

上圖:小女孩在意外之前的照片

實習生 趙炎雄/攝

小湘妹受傷當日失去自主呼吸:醫生回天乏術空留遺憾

周六上午10時40分,跟媽媽去買菜的湘妹,在經過華景新城前的天橋時,忽然被迎面走來的一名陌生男子,橫著抱起來,扔到了4米高的天橋下。這名男子也隨后跳下了天橋。兩人先后被送往附近的中山三院搶救。

入院時,那名男子呼吸和心跳已經停止,瞳孔散大,并于當日下午宣布死亡;而湘妹則一直處于深度昏迷的狀態,左側顱骨有凹陷。醫院負責搶救湘妹的醫生告訴記者:“任湘送院,傷勢非常嚴重,屬于特重病人。我們從她的身上查出除了有顱腦外傷、雙額液腦挫傷,還有肺挫裂傷、出血性休克等七种复合性外傷,并且腹腔大量出血。”

周六晚上,湘妹的病情突然惡化,晚上11點多,湘妹停止了自主呼吸,四肢也開始發冷,只有心臟還在跳動。醫院馬上用呼吸机來維持她的生命。

直到昨天中午,湘妹的病情一直沒有任何進展,院方表示,已經采取了所有的救治措施,但并沒有明顯的效果。“沒能救活她,也是我們的遺憾。但我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主治醫生惋惜地說。

昨天下午2時11分,院方正式宣布了任湘的死亡。

索賠先看凶手是否患有精神病:法律追償前景尚不明朗

面對著無辜而來的喪女之痛和家人心底永遠的傷,湘妹的爸爸流著淚說:“現在孩子都沒有了,我希望能有個公道!”

但制造這場悲劇的凶手、26歲的貴州人郭云已經死亡。這個不幸家庭的索賠之路,也因此蒙上層層迷霧。

廣東巨龍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楊會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湘妹父母可以采取的索賠方式和結果,將因郭云的精神狀態和殺人動机的不同而不同。可以預計到的會有以下几种情況:

如果郭云被确認為精神病患者,那么根据《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确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湘妹父母可以控告其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義務,要求索取“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郭云神志正常,因其已年滿18周歲,其家人不負連帶責任。即是說,無論是湘妹父母所猜測的“拐賣儿童”還是有些市民所猜測的“自己不想活了就找個人來陪葬”、“報复”等情況,結果都是一樣:雖然已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既然郭云已經去世,刑事責任無法追究,索賠可能無門。但如果郭云有遺產,湘妹父母可以向遺產的繼承人提出“精神損害”的民事賠償。

最后一种情況是郭云受聘于人,故意殺害湘妹,而雇凶殺人者亦被捉拿。湘妹父母可向對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雇凶殺人者判刑并要求民事賠償。

凶手家屬:他沒有精神病

目擊證人:他舉止很异常

据了解,前天郭云的姐夫來到了廣州認尸,他的一個朋友兼老鄉黃先生也去了派出所做了筆錄。他們都否認他們認識的郭云是神經病患者,對于他把小任湘丟下天橋的舉動,第一反應都是,不能相信。

据黃先生說,1997年前后,初中畢業的郭云,就跟隨姐夫從老家出來,在廣東開平打工。2004年,郭云又去到深圳,期間還交了一個女朋友。

在事發現場,有一名目擊者指認,他上午還看到過“這個男的”,當時他在棠下的一個菜場,跪著從里面爬出來,嘴里喊著“救救我……”,在場的人都以為他是神經病。据這名目擊者稱,當時還有救護車到場,但是并沒有把他拉走。在華景新城的天橋下,一名摩托車搭客仔說,事發當天上午10點,郭云就在這里徘徊了。

而作為郭云的朋友,黃先生說,他不相信郭云會做出這种事。“他平時是個比較開朗、樂觀的人,在深圳打工的時候,還經常打電話聊天。大概一個多月前,他還打電話給我說,准備回家建房子,建好后准備結婚。以前看到有人跳樓,他還說人家傻。”

郭云在開平打工的姐夫,前天也赶到了廣州,并到殯儀館認了尸,辦理了相關手續。他表示,不清楚郭云這次為什么來廣州,也不清楚他最近是不是在感情或工作上有什么變故。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

(曉健/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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