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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案:請注意深圳中院動向
金羊网 2006-08-29 09:26:17

徐迅雷

這是一起天价索賠官司:因為報道富士康“超時加班”,兩位記者個人遭到了3000万元的索賠!台灣首富郭台銘屬下的那個深圳公司,以名譽侵權糾紛為由,向《第一財經日報》兩名記者提出如此的天价索賠,而法院已查封、凍結了兩名記者的個人財產。(8月28日《南方都市報》)

富士康是否“超時加班”、是不是“血汗工厂”,不是我們旁觀者所鑒定的;而提起司法訴訟,索賠3000万也好,索賠3000億也罷,當然也是富士康的權利。著名法學家賀衛方不客气地說,“這是一种震懾、淫威,是要用這樣一种方式使其他的媒体產生一种寒蟬效應”。在我看來,欲施“淫威”是容易的,而想“震懾”其他媒体則絕非易事。富士康若是期待噤若寒蟬般的“寒蟬效應”在其他媒体普遍發生,今后媒体記者不敢再繼續揭露“血汗工厂”,這大抵是痴人做夢,是在羞辱中國媒体的良知与智商,是注定不可能“圓夢”的。

公眾現在把注意力較多地集中于原告富士康身上,我以為并非正确路徑。富士康即使被“万箭穿心”,弄得“体無完膚”,那也不過是一個司法案件中的“擋箭牌”;司法公正這一道最后的防線能否守住,不是看富士康是否“淫威”巨大,而是要看審判案件的法院。受理這起天价索賠案件的是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我們已經看到了該院已完成了“兩步曲”:一是立案,該案的訴訟對象竟然不是報社而是記者,記者發稿是職務行為,這么一起訴訟對象完全錯誤的案件,就這樣荒唐地“立”起來了;二是查封,法院受理此案后,竟然立馬就做出了民事裁定書,查封了記者個人的財產。

匪夷所思!連訴訟對象都搞錯的案件,竟然已發展到了這個地步。荒謬得無以复加的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在羞辱中國公民的法治智商。從今天開始,請公眾密切注視意深圳市中院的動向,看看他們在走過荒謬的“兩步曲”之后,還要邁出什么樣的步子。

我們首先要提防“金錢審判”。大作家羅曼?羅蘭早就以他鄙視卻不失從容的口吻說過:“審判是只要有錢就可以顛倒黑白的技術。”被金錢所滋養的法院,即使不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光是拿拿那訴訟費就爽歪歪了。這次訴訟人自恃財力強大,于是獅子開大口,天价索賠3000万,這正中法院的下怀,因為受理這种案子是按標的額來收取訴訟費的,主張的越多,它的收益越大。可想而知,若是施行“金錢審判”,那不僅是在羞辱公眾的智商,而且也是在羞辱斷案者自己的智商。

其次我們要提防“權力審判”。如果法院在審判這起案子時是被“領導”的,那么“獨立審判”和“司法公正”根本就無從談起。企業是能夠創造GDP的,權力如果出面傾力為企業“保駕護航”,“葫蘆僧”就樂得判斷“葫蘆案”了,就可以揮洒它的“自由裁量權”了。古希腊大哲人蘇格拉底曾說:“裁判官需要四种品質:專注地傾听,圓滿地回答,冷靜地判斷,公正地裁決。”公正的司法審判,必然是一种救濟,而不是一种幫凶,更不是一种權力的尋租。

人大監督法剛剛頒布,其監督對象可是“一府兩院”,法院的司法權力是必須受到監督法監督的。盡管該法明年才施行,但法律已頒布,法條已展示,我認為具体的監督工作完全可以先行起來。我建議當地的人大把這起案件納入全程監督,把深圳市中院的作為看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看看它今后究竟是“拆招卸力”我行我素,還是公正執法守住底線。

相關評論:法院無理由拒受富士康起訴案

來源:金羊网

(編輯: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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