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廣州7月12日電
記者張翼鵬報道:從今年9月1日起,廣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將平均增長17.8%,其中廣州職工最低月工資調為780元。這一調整是廣東省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方潮貴今天對外公布,這一調整是廣東貫徹落實党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精神的具体舉措;而工資水平的整体提高,將有助于廣東吸引外來勞動力,解決珠三角面臨的“招工難”問題。
此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准分為五類:一類780元/月,适用于廣州;二類為690元,适用于珠海、佛山、東莞、中山;三類600元、四類500元、五類450元。調整后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標准接近或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標准水平居全國前列。調整方案測算方法較以往更為科學合理,采用國際上通行的社會平均工資法、比重法、恩格爾系數法和經濟發展与物价增長因素法等反复測算确定。
這一標准适用于廣東省內各种類型的企業和有雇工的個体工商戶。標准調整后,低收入勞動者將是直接受益群体。目前廣東有2300多万農民工,但其工資水平偏低,這一調整將有利于維護農民工等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同時,工資水平的提升也將增強廣東吸引外來勞動力的競爭优勢,解決珠三角等地區出現的“招工難”問題,并促使勞動密集型企業轉變簡單依靠低工資成本競爭的模式。
廣東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廣大勞動者加強對自身利益的保護意識,尤其是一些企業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如把加班費、食宿費作為最低工資的一部分;采用計件工資形式,蓄意降低計件單价等。為确保最低工資標准落到實處,勞動保障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根据《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勞動保障部門一旦接到相關的舉報投訴,將在7個工作日內确定是否立案,并在立案后60日內對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