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說明書最前端通常是藥品的名字与批准文號。藥品的批准文號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准頒發,寫有“國藥准字×××××號”。如果寫的是“某衛藥准字第×××號
”,表示該藥品由省級醫藥行政部門核准制造,如果是“衛藥輸字第×××號”,則指該藥品是由國外制造而輸入進口的。
1.藥名:通常可分為商品名或通用名、化學名。通用名和化學名世界通用,任何教科書或文章上出現的應是同一名稱,一般以英文和譯文表示。至于商品名,每一家生產藥厂都可為其產品取一個商品名。因此,相同成分的藥品,或是化學名相同的藥品,可能有多個商品名。不同的商品名,意味不同厂家的產品,也意味不同的品質。用藥時要認准通用名或者化學名,避免重复服藥,導致過量中毒。
2.主要成分:有些藥品為單一成分,有些為复方成分。成藥里复方產品居多,醫師處方藥則單方居多。說明書中標明的多為主要成分。如感冒清的主要成分為板藍根、山芝麻、穿心蓮等。
3.适應症:或稱作用与用途。即根据藥品的藥理作用及臨床應用情況,將使用本品确有療效的疾病列入适應症范圍。此項在一些中成藥的說明書中常用“功能与主治”表示。服藥一定要在适應症范圍內,尤其是OTC(非處方藥)藥物,應按照适應症服用,避免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