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21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發展改革委19日發布的成品油和電力价格調整措施,嚴格控制連鎖反應,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穩定。《通知》重申,成品油和電力价格調整后,各地要确保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生活和農業、化肥生產用電价格不作調整等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与居民消費密切相關的鐵路客運、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等价格不得提高。出租車運价暫不調整,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近期要通過增加財政補貼解決。嚴格執行發電用煤的臨時价格干預措施。《通知》強調,成品油和電力价格調整后,要确保相關補貼資金足額限時兌現到補貼對象手中。要嚴格控制下游產品漲价范圍和幅度,督促經營者降低成本,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要通過繼續清理整頓收費,加大政府規費減免力度,努力減輕經營者負擔。《通知》要求,各地要綜合采取各种措施,嚴禁放開商品趁机搭車漲价,變相漲价。繼續抓好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務,以及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价格臨時干預措施的落實。要加大价格監督檢查力度,依法從嚴打擊各种价格違法行為。要嚴肅工作紀律,各級政府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力度,對不執行、不落實中央加強价格監管措施及相關工作要求,工作失職瀆職等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依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者和主要領導人的党紀政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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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在煉油和火力發電企業嚴重虧損的情況下,為了保證能源供應,緩解這些企業的困難,發展改革委适度上調了部分成品油价格和電价,自6月20日起將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調整。并宣布對部分行業和低收入群体提供必要的補貼。(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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