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因挪用公款3300万元用于個人營利活動,原古井集團副總經理何飛涉嫌挪用公款罪、職務侵占罪近日在安徽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何飛是古井案中第八位受審的高管。
何飛曾先后擔任古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證券部經理、古井集團全資子公司上海野太陽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古井集團副總經理等職務。去年7月,何
飛被批捕。
据檢察机關指控,何飛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3300万元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同時,何飛還在項目組運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返還項目組的佣金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鑒于案情复雜,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2007年4月,古井集團原董事長王效金被紀委部門調查,后被逮捕。王效金的落馬,猶如多米諾骨牌的倒下,古井集團先后有10多名高管被查處,其中有5人已被判刑。(新華)
編輯:(小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