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禾山
“在‘消費与責任’這個年主題之下,作為消費的主体,消費者亦應擔其責。這個問題,放在建設環境節約型和資源友好型的兩型社會中,尤其重要。”
2007年下半年,國務院商務部、財政部等五家部委聯手在山東、河南、四川三省實行家電下鄉計划,農民如果買了一些大件的家電,像電
冰箱、電視机等產品,可以在當地政府得到17%的返款。這一計划的實施,使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第一次用在消費領域而不是生產領域。
2007年下半年,來自各個行業的企業,不時傳出誠信結盟的聲音,企業社會責任的話題在2007年,由邊緣進入了主流。
進入2008年,在以“消費与責任”為主題的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到來之際,本報記者圍繞“責任”這個話題進行采訪時發現,當公眾將“消費者權益”這個話題分解為諸如“政府消費引導”、“政府監管”以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等諸多問題進行求解的時候,“消費者個人應該承擔什么責任”這個話題,為人所忽略了。“在‘消費与責任’這個年主題之下,作為消費的主体,消費者亦應擔其責。這個問題,放在建設環境節約型和資源友好型的兩型社會中,尤其重要。”中國消費者協會(中消協)消費者指導部主任王前虎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作此表示。
2008,消費者,亦有其責。
引導消費迫在眉睫
王前虎首先向本報記者解讀了“消費与責任”這一年主題。他說,所謂的年主題,著眼的不是過去,而是接下來的一年,也就是說,2008年將圍繞“責任”這個話題,在中國消費領域開展全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