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位 四個月的專項整治暴露出政府職能缺位
去年8月23日,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開展為期四個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農產品、食品、藥品等關系人身健康安全的產品進行重點整治。“魔鬼正是在細節之中”。通過為期四個月的專項整治,政府職能缺位的現象被一次次地曝光在公眾的面
前,比如,從事質檢的企業,政府對其進行的認證并不嚴格;質量沒有保證的產品,由于地方保護主義的原因仍大行其道,主要原因在于它价格低廉,對那些需要節省的企業和消費者很有吸引力,這一點在邊遠地區尤其嚴重。另外還有的由于嚴格的質檢需要較高的成本,价格一般都比質量沒有保證的產品高,所以導致把關不嚴。
2007年,針對為期四個月的專項整治工作,不少經濟學家都發表了評論,而主流的聲音就是,促進一种長效机制的形成:首先,通過專項整治,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觀念深入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心中,消費者養成挑選优質產品的習慣,而企業經營者意識到优質才有市場;其次,可為食品生產等類型的企業建立質檢檔案,為長期、全面的監測和抽檢奠定基礎,這次專項整治要實現將全國大中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等目標;第三,引導和幫助生產企業形成質檢的標准程序,并督促它們長期執行。
補位 中消協的職能重心轉向消費預警
2007年,中國在保護消費者權益領域作出的最大的舉措之一,就是從2007年財政年度開始,每年從中央財政拿出750万元,用于中國消費者協會(中消協)全年所有的運營費用。此舉在全國17万家注冊社團中尚屬首例。
此一決定引發了全面的爭議,焦點在于,“全額撥款”是否意味著協會性質和職能的變化?對于這些問題,中消協在其网站上針對“中國消費者協會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組織”做出回應,答案是:公眾對中消協的性質和身份始終存在誤解,其自成立之初就不是純粹的民間組織。中消協的職能重心將從直接幫助消費者維權的“事后維權”轉向“事前預警”。
獲得全額財政撥款的中消協,正在逐步醞釀退出受理質量投訴以及“事后維權”的救濟領域,而是更多地在對海量產品測試、調查的基礎上,進行分析、判斷,公布比較實驗結果和消費調查結果,這被稱為“消費預警”。
不過,在中消協网站上,邱寶昌也強調,中消協的定位、宗旨和職能都是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固定下來的。這不會因為机构改革、領導更替或者撥款方式是“全額”還是“差額”的變化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