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立產品質量和安全的跟蹤及責任体系以及全國性的產品質量監控网絡
本報記者 禾山
今年1月14日,在國務院新聞辦關于全國質檢系統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蒲長城表示,“產品質量問題,永遠是只有逗號沒有
句號的事情。”那么,目前的“逗號”划在哪里?蒲長城進一步解釋,始自去年8月的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效果斐然。而下一個"逗號",則取決于通過為期四個月的短期的整治行動,最終促使中國形成一套長期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
2007年層出不窮的中國食品出口和其他消費產品的安全問題,使政府在護法消費者領域快速“補位”。
站位 政府應加強職能監管積极承擔護法消費者職能
目前,從政府層面上來看,有哪些部門承擔著護法消費者的職能?如何評价這些部門履行義務的情況?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趙姓律師介紹說,承擔保護消費者權益職責的政府行政部門有兩种類型,一是行政執法机關,二是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行政執法机關均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确定的職責,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具体來說,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主要是指四個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衛生監督部門、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保護消費者的職責,主要是指其負有對所屬行業經營者的監督管理職責,防止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發生,對已出現的問題積极進行調查處理,并強化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服務職能。
趙律師表示,從職能部門的設置來看,与任何國家相比,都不能說是不完善的,問題是缺少對政府職能監管、以及使其高效運作的長效机制。趙律師補充道,這也是為什么去年要由國務院副總理吳儀親自帶隊,進行四個月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