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冠巨、陸亞萍——“作為民營企業家,我們要貫徹好勞動法”
本報訊特派記者紅菱北京報道: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在正在舉行的全國兩會上引起一些代表和委員的爭議。而對于《勞動法》的實施,分別身為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人大代表的民企老板徐冠巨和陸亞萍則表示,“作為民營企業家
,我們要貫徹好勞動法。”
徐冠巨:履行好企業的責任
“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是每個企業必須做的事情。如果作為一個企業,連員工的權益都不能保障,那么,這個企業終將失敗。”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常委、浙江省工商聯主席、浙江省政協副主席、傳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冠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徐冠巨表示,企業首要的社會責任就是做好自己,打造一個成功的企業。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節能減排,關愛員工,進行企業文化建設,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企業自主創新,履行好企業肩負的社會責任。
他還表示目前的制度環境非常适合企業發展,尤其是《勞動法》的出台對營造更优越的企業生存環境起到了极大的推動作用。作為一個企業,首先要對《勞動法》高度重視,切實保護好員工的合法權益。如果一個企業連員工的權益都無法保障,那么,這個企業終究失敗。同時,企業還要愛護員工、關心員工,不僅要從經濟上給予他們合理的分配和收益,還要從精神上尊重他們,讓他們獲得人生价值的認同感。
陸亞萍:我們要貫徹好勞動法
全國人大代表陸亞萍的經歷很傳奇,是一位從十塊錢干起的成功企業家。陸亞萍表示,“我是一個企業家人大代表,我是一個企業家,我要對社會負責任,我們肩上的責任很多。”陸亞萍說:“首先我們作為民營企業家,我們要貫徹好勞動法,要培養好員工的素質,要讓他們敬業愛崗,我們一定要把勞動法貫徹好。所以,我想我們的企業和勞動法是相輔相成的,一定要保護好勞動法,使企業做得更好。”
(編輯:Wi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