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圖:穿過汶川縣映秀鎮的213國道被震裂,該地區是受災最嚴重的地方之一。 新華社發
地震損失已超500億,巨災保險缺失凸現
■新快報記者 張瀟
年初冰雪災害造成了1516.5億元的巨額經濟損失,但由于沒有巨災保險体制,目前預計保險公司僅可賠付35.19億元。“在1000多億的損失中,政府承擔了較大的災害補償責任,尚缺乏市場化的應對机制。”保監會主席助理袁力此前坦言,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非常必要。但机制的探討還未有實質進展,汶川的罕見地震就再次令巨災保險缺失的問題凸現。
据四川省副省長李成云介紹,截至5月14日16時,地震共造成四川18個市死亡14463人。而13日下午時統計的倒塌和損坏房屋就已達到346万間,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到537.9億元。但由于地震是不可抗力因素,屬于財險免責范疇,除工程險外,普通的財險投保難以保障此類風險。
“雖然目前有地震責任可以附加,但几乎在川的保險公司里面95%以上的企財險和家財險保單都是沒有附加該責任的。”陽光財險公司員工昨日對記者表示。面對巨災帶來的巨大經濟損失,保險賠付的不足將再次警示建立巨災風險保障体系的重要性。
据保險專家解釋,一般台風、暴雨、洪水、地震和海嘯等強大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被稱為巨災,針對這類意外的巨大災難,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災保險制度。“也就是合作設立地震保險基金,予以財政支持和稅收方面的优惠,并再通過國際保險公司尋求風險的分攤,而非通過商業化的運作來推動地震險。在當今國際社會,巨災損失已成為國際保險和再保險公司破產清償的一個重要原因。”
資料顯示,中國每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頗具規模——2006年因災直接經濟損失2528.1億元,2005年因災直接經濟損失2042.1億元。但僅以年初的雪災賠付比例計算,1516.5億賠付35.19億元,保險公司賠付比例僅為2.3%。由于巨災保險的缺失,歷來經濟損失主要依靠國家財政救濟,但畢竟是杯水車薪。
損失能否獲賠要看保險條款
新快報訊 (記者 張瀟)購買保險,就是為了抵御不可預見的風險。但對于經歷了地震災害后的投保客戶來說,并不是各种保險產品都可以獲得理賠。
目前,財產險對于地震損失的理賠有較多限制。廣東一產險公司的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對于企業客戶來說,除非是一般比較大的項目保險有特殊的約定外,“地震”在一般的財險保單中都是除外責任,“90%以上甚至更多的財險都是沒保地震的,只有建筑工程一切險是默認有“地震”責任的,但保額有限,一般有免賠20%的規定。”而對于家庭財產保險來說,通常也都是不賠地震這种不可抗的自然災害。家財險對“自然災害”有嚴格界定,“地震”和“海嘯”被排除在賠償范圍之外,一般主險是對發生火災、暴雨、雷擊等意外造成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這是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和賠償金額超過保險公司的理賠能力,因此全國統一規定,將其做除外責任處理。
不過,對于人身險產品來說,絕大部分并未將因地震引發的保險事故列入除外責任條款,是可以賠償的。新華人壽廣東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比如,如果因地震造成意外死亡,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個人意外醫療保險,旅游意外險等都可以賠償。而具体能賠償多少,則要看保險條款的具体規定,比如免賠額多少、賠償項目等。”通常來說,人壽保險合同中主要的除外責任條款只有:戰爭、犯罪行為、故意行為、2年內自殺等。不過,也要注意具体的保險產品條款,其中可能會有一些特殊的除外責任,將地震列入不予承保的范圍。
(編輯:xia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