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生·
据新華日報日前報道,3年前的2005年4月1日,位居南京百強村前列的高淳縣古柏鎮江張村,完成南京首個康居示范村規划,省和南京市建設、規划部門專程赴該村進行評審。然而,這部讓城市規划設計師動足腦筋、讓鎮村兩級無限向往的鄉村規划,卻由于“起點太高”、“拆建成本太大”,一直束之高閣,被江張村村
民譏為“紙上談兵”。何以至此?江張村村民道出了原委:規划是當初城里設計師的“閉門造車”,沒有征詢他們意見,村民不知情、不理解,當然就不會按規划執行了。
從較大范圍看,江張村建設規划被棄置不用的現象并非個例。近年來,全國的新農村建設如火如荼,帶來了許多新發展、新气象。与此同時,也不同程度的出現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尤其是農民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主体和最終受益者,在有些地方卻始終缺少話語權。于是,新農村建設怎么搞,搞得怎么樣,農民不知情,更無發言權,完全由領導說了算,農民只是被動地接受各級領導強加給他們的現實:農民需要修路架橋,改善農田基礎設施,政府卻讓他們貸款蓋新房、建別墅;農民需要增加收入,脫貧致富,一些干部卻在琢磨怎么樣來搞“面子工程”。新農村建設中形式多樣的政績工程扰民現象,大都与農民缺乏話語權有關。
農民群眾既是新農村建設的受益主体,又是建設新農村的主人,他們身處最真實的農村,最清楚自身的狀況与需求,也最有資格對可以改變自己生活的諸种政策措施進行選擇和評估。組織和動員廣大農民積极廣泛地參与,是确保新農村建設健康發展的根本前提,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尊重農民的話語全,讓農民做主,以農民為本。只有讓農民充分行使自己的話語權,充分表達自身的意愿,才能促進地方党委和政府作出有利于新農村建設的決策。來自農民的利益主張越充分,決策中的民意成分就會越濃厚。建設新農村的最終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讓農民更富,生活更好,物質和精神家園更加美好。新農村建設中,地方政府的主導作用非常重要,但地方政府不應該大包大攬,也無法大包大攬。
尊重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話語權,地方政府應該放棄越俎代庖地為農民“著想”的思維定式,轉換習以為常的替農民做主的“越位”角色,認真履行好服務的角色,不僅在經濟利益上要多照顧農民,更重要的是要尊重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与權和決策權,激發農民的自主性,讓他們在新農村建設中大顯身手。新農村建設的目標、任務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內容要反映農民要求,過程要讓農民充分參与,建設成果要讓農民來評判;新農村建設建什么,要由農民群眾說了算;怎么建,也要由農民群眾說了算;建到什么程度,還是由農民群眾說了算。不能強迫命令,更不能搞形式主義。如此,才是新農村建設真正要義所在;只有如此,才能將好事辦好、實事辦實,才能獲得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編輯: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