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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專欄中,我們專門對建筑企業如何應對勞動合同法作了介紹,此后,各建筑企業反響十分強烈,不斷有建筑企業來電預約對其人事部門培訓。因此我們專門歸納了一下歷次大家提出最多的几個問題,并結合我們的培訓提綱作了簡要歸納,分三期刊出。
一、不簽勞動合
同用人單位須按月付雙薪
★法律條文引用:《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与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与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律師提醒:企業必須与員工簽定書面勞動合同
★企業對策:從現在起,企業要自審自查,務必做到与所有員工百分之百的簽定書面有效的勞動合同,并建立合同簽收制度,以證明企業已經与員工簽定了勞動合同.
二、鼓勵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法律條文引用: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与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与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与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与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律師提醒:符合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企業一定要与之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員工書面申請要求簽定固定勞動合同的。
★企業對策:企業今年要与還未簽定書面勞動合同且工齡不滿10年的員工簽定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工齡10年以上的与之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明年即2008年元月一號開始,符合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則一定要与之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耿爽律師簡介:
耿爽律師現為廣東某著名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專攻建筑領域法律問題,現任全國律師協會民商事委員會委員,被評為全國建筑領域百名优秀律師之一。
(編輯: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