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划》對水電、生物質能、風電等提出了技術裝備和產業發展指導意見
本報訊 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划》(以下簡稱《規划》)。《規划》明确提出“提高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能力和產業化水平”的總体目標。此外,《規划》也對水
電、生物質能、風電等提出了技術裝備和產業發展指導意見。這預示著,可再生能源技術裝備和產業發展,將會得到實質性促進。
加強技改強化水電自主創新
為促進技術裝備和產業發展,《規划》指出,在水電方面將進一步提高和完善水電勘測、設計、施工、管理和設備制造技術水平,重點加強300米級高壩及复雜地質條件下高壩筑壩技術、大型地下洞室及高邊坡錨固技術、高水頭大流量泄洪消能關鍵技術等壩工技術研究;繼續推進大型常規水電机組和抽水蓄能机組的國產化,在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的同時,強化自主創新,加強技術改造,開展6万千瓦以上貫流式、百万千瓦級混流式水輪發電机組和30万千瓦以上抽水蓄能机組的設計、制造技術研究,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水電設備制造技術。
研發大型沼气發電裝備
在生物質能方面,《規划》對于發電設備的要求是:“十一五”時期,在試點項目的基礎上,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組織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等農林生物質發電及垃圾發電的裝備研發和制造工作,掌握生物質發電技術;抓好大型沼气發電裝備研發和生產工作,形成500千瓦、1000千瓦等多個型譜的系列產品;抓好50~200千瓦小型生物質气化發電裝備的配套研發和制造工作,形成專業化的設備生產和配套能力,完善技術標准和檢測認證体系。
對于沼气技術和裝備發展的要求是:研究和開發應用于垃圾填埋气回收和利用的專用技術和裝備,改進大中型沼气工程的生產工藝和裝備技術,形成比較完善的沼气裝備和施工能力。
風電裝備國內制造為主
為提高風電技術研發能力,《規划》指出,“十一五”時期,我國將繼續促進已批量生產的國產化風電机組的規模化應用,并實現向兆瓦級風電机組的升級換代。在初步形成國內制造裝備能力的基礎上,采用技術引進、聯合設計、自主創新等方式,掌握1.5兆瓦及以上風電机組集成制造技術,并開發3兆瓦級的海上風電机組。發揮我國在机電設備制造方面的优勢,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市場,培育技術水平較高、市場競爭力較強的風電設備配套零部件制造產業。·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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