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江蘇無錫市要將一座高98米、建成僅7年的高樓炸掉,在原址上再蓋一座250米的新樓。市民認為太浪費,而規划局有關人士強調炸掉大樓“政府并不吃虧”,“建一個新的更大的醫院,政府花掉10億多人民幣,而轉讓一個老醫院地塊就獲得12個億,應當說政府實現了盈余”。
其實,類似的建筑“短命”已非個案。去年1月6
日,設計壽命為100年,有“西湖第一高樓”之稱的22層67米高的浙江大學湖濱校區教學主樓,在僅僅走過它生命歷程13年的時候被爆破拆除。
建于上世紀80年代的山東省青島大酒店總高62米,然而在不久前的一聲巨響中,這座曾經是青島市的標志建筑在3秒鐘內爆破倒塌。此前不久,為修建地鐵樞紐,上海也剛剛拆掉了四平路和大連路口的一棟上世紀80年代的高層建筑。
在日新月异的城市中穿行,不難發現:在高樓大廈拔地而起的同時,一處處我們曾經熟悉的地方在不經意間已悄然改變。
還有太多類似的事儿:廣州天河城西塔樓、“西湖第一高樓”、青島鐵路大廈......其中甚至竟有剛剛落成的建筑,例如,重慶市魚洞水鴨■隆盛大廈交房僅半年就被拆掉,成為全國“最短命”的建筑,數十名剛拿到新房鑰匙或剛裝修完的業主,轉眼就成了拆遷戶。諸多“短命建筑”造成的浪費和對環境發展的負面影響難以估量。
按照我國《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的規定,重要建筑和高層建筑主体結构的耐久年限為100年,一般性建筑為50年到100年,但我國建筑的實際使用年限遠沒有這么長。統計數据顯示,我國房屋建筑的平均使用年限不到30年。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副主任童悅仲說:“我國城市住宅壽命低于50年的情況相當普遍,使用年限短已成為我國住宅的突出問題。”而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房屋的使用年限要長得多。美國房產的平均使用年限約為80年,瑞士、挪威等約為70年至90年。“短命建筑”在我國的出現,很重要的一條就是,人們不能以理性的態度對待“老屋”,盲目崇拜新式建筑,在城市建設中追求整齊划一,“隨意、殘忍”地對老舊建筑一拆了之,這有悖于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其實,拆除建筑并不是舊城改造的惟一方法,改造舊建筑往往事半功倍;即使某個建筑确實不适合在原來位置,將其遷移也比拆除后重建更為節約。這樣的例子國內外都有。既然如此,為什么還會有那么多的建筑“中道崩殂”呢?對此,以往多從如何科學制定或嚴格執行建設規划方面來論述,這當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真正造成中國“短命建筑”層出不窮乃至有可能成為世界“爆破第一國”的原因,卻還有著更加深層次的原因。“金玉其外,敗絮其中”,是許多建筑的真實寫照。一些樣板樓、优秀工程甚至國家級榮譽的“魯班獎”,都無一幸免地飄蕩著“豆腐渣”的影子。要是一建成即成危房也就罷了,可以按照程序追究責任,但更多的“豆腐渣”建筑卻是湊合著使用十几、20年后才成危房,無從追究,嚴重損害了百姓利益。
一些開發商為降低成本,往往以犧牲建筑的某些功能為代价。一些設計單位也越來越遷就開發商,最少50年的使用壽命理念對于設計机构而言早已淡化,很多建筑怪胎的誕生也就不足為怪。
建設“大躍進”和不正當的政績觀,導致建筑領域的浮躁作風。一些地方領導總是希望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改變城市面貌,在城市建設上不講究質量、效果,只追求速度、表面形象。比如,部分城市的形象工程,由于領導追求任期內的政績,搞邊規划、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草草上馬,不少工程成為短命建筑。動机不純的政績工程和決策失誤是最大的浪費。
不少地方政府一個階段的產業政策經常是“短視”的,往往停留在解決目前暫時的困難,未充分考慮將來和長期發展。例如,一些地方“臨時抱佛腳”建起來的廉价住房,往往又成為下一階段的拆除對象。
全國人大代表洪可柱指出,“監而不理”也是建筑短命的誘因。施工環節的質量問題本可通過監理避免,但房地產領域廣泛存在監管不嚴現象,使得監理公司沒有起好第三方監督作用,使得“豆腐渣”工程能夠蒙混過關。
有關專家認為,應盡快出台規划法修訂版,以遏制“短命”建筑泛濫。·鐘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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