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增雙特困戶實行“發現一戶,解決一戶”原則
·本報記者 黃穗誠 通訊員 胡堉慧·
本報訊廣州市近日公布的市轄區2009年住房建設計划強調,根据擴大90平方米以下住宅供應量原則,2009年度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套型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須達到住房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据《廣
州市住房建設規划(2006—2010)》,2009年廣州市計划供應各類居住用地3.3~5.01平方公里,計划建設住房908~1200万平方米。2009年,廣州市將計划供應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應0.8~1.01平方公里,規划建筑面積158万~2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05~0.06平方公里、規划建筑面積8~10万平方米;經濟适用房用地0.75~0.95平方公里、規划建筑面積150~190万平方米。
根据住房建設規划,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在土地供應計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政府依法收回的中心城區閑置土地优先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設。以《廣州市住房建設規划(2006—2010)》為基礎,2009年廣州市商品住房用地將供應2.5~4平方公里,規划建筑面積750~1000万平方米。在居住用地供應中优先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設用地。積极盤活各類存量土地,优先盤活爛尾地、已收回閑置土地等存量土地,并結合城市舊城改造、“退二進三”、城中村改造等制訂實施計划。根据市場運行情況,适時、适量、有序地推出商品住宅用地。
由于在2007年廣州市已實現2005年在冊雙特困戶住房“應保盡保”,自2007年12月底起,廣州市已將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并實現經濟适用住房供應對象和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因而自2008年起,在全市城市低收入住房苦難家庭住房狀況調查的基礎上,將對新增雙特困戶按照“發現一戶,解決一戶”的原則,及時安置好,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將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情況采取輪侯辦法通過廉租住房保障和經濟适用住房供應的措施加快解決其住房問題。從2009年起,廣州市將繼續抓緊推進廉租住房和經濟适用住房的建設和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發放工作,加快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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