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消息 國家審計署2008年2月底公布今年第2號文件:《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以下為部分內容摘要。
遼宁、湖北等16個省(市)在100條(段)公路上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至2005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149億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費期限和目前收費水平測算,這些收費站點還將收費195億多
元。
一是公路項目建設中未使用銀行貸款或使用了銀行貸款但已歸還,仍設有66個收費站;
二是在國家明文規定禁止收費的三級公路上違規設置30個收費站;
三是采取“一站多點”等辦法,違規异地設置41個收費站點;
四是公路未建先收或邊建邊收,違規設置21個收費站點。
如全部由財政投資建設的沈陽過境繞城公路,1993至2005年違規設站收費累計12.29億元,在已核定的收費期內還將收費28.9億元。河南省鄭州黃河大橋總投資1.78億元,其中銀行貸款7100万元,在1996年已用收費還清了全部銀行貸款后,違規繼續收費14.5億元,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費期內還將收費30億元。黑龍江省財政廳等部門以開發旅游資源為名,2001年以來違規批准在8條通達旅游景區的三級公路上設置11個收費站,收費累計3113万元。107國道河北省定州唐河大橋在建設過程中未使用銀行貸款,但1996年9月建成后開始設站收費,2002年6月該橋向銀行貸款90万元,至審計調查時累計違規收費6700万元。·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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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關于收費公路問題答記者問
日前,審計署公告了《收費公路審計調查結果》。針對審計調查結果的有關情況,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司長潘曉軍接受記者的采訪,回答了記者的有關問題。
審計署公布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2006年審計署對北京、河北、山西、遼宁、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云南和陝西等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浙江安徽等7省市提高公路收費標准多收費逾8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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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收入超成本數倍北京等地35條公路成高价路
公告稱,部分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門違規設站收費、提高收費標准、延長收費期限等,給社會增加了較大的負擔。抽查山東、北京等12個省(市)35條經營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費期限過長,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成為“高价公路”。按地方政府核定的收費期限和2005年收費水平,將增加較大的社會負擔。
審計署:部分收費公路“特權車”“人情車”問題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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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班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