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中國城市發展戰略的基點并非是充滿空洞張揚力的口號,而是必須首位落實到“城市宜居”的民生政策;不僅需要宏觀開發,而更需要适宜居住生活的城市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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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評選公布的世界宜居城市,在國際社會必然引起系列反響和密切關注:宜居城市的目標、体制、准則、成效、狀況及其特色,代
表著當年人類居住文化主流,也成為當年人類城市居住价值觀及其最优化模式的典范。
2007年世界最宜居城市的桂冠被德國慕尼黑獲得。理由是城市經濟蓬勃發展、基礎設施完善、住房品質高、犯罪率低、族群和諧、四季气候宜人、休閑設施与夜生活舒适等。從公共交通、環境到想喝一杯咖啡時的方便程度,慕尼黑都排名領先。當然,同樣排名三甲的哥本哈根和蘇黎世在這些方面与慕尼黑的差距很小,但慕尼黑依靠其對居民的服務水平,成為了最佳城市的优胜者。武漢大學城市設計學院院長張在元教授近日撰文指出,慕尼黑成為2007世界最宜居城市的理由無疑給我們開闊視野的啟示:城市從宏觀經濟、環境品質到生活細節必須切實滿足人的心理与生理需要。這种“需要”超越國界、超越城市、超越社會,是全人類的共同追求。
城市目標不一定是現代化
20多年前,中國各個城市開始考慮与制定本市的發展目標,基于時代局限、或由于城市視野狹窄,城市目標多為“現代化”、“國際化”、“世界一流”、“東方芝加哥”、“第二香港”、“北方浦東”等等。毋庸置疑,我們城市發展的宏偉目標定位于經濟、工業、政績指標,在城市的初期發展階段或許非常必要,也是城市成長的基本前提。至今,中國在城市化已經走過四分之一世紀,25年的速度几乎相當于西方國家250年歷程的縮影,在世界城市之林,中國城市短期大規模、高效益發展先前并無同例。
但是,從歷史事實的另一面可以發現,中國城市大規模、高效益發展在環境与宜居品質方面付出了极大代价,現在從反思到返工的基點必然落腳到城市的目標定位:城市發展的第一定義究竟是追求政績指標、還是落實到“宜居品質”?
日本在經歷了20世紀60-70年代高速經濟增長期之后,戴上了“世界第二經濟大國”的桂冠,但卻陷入國內四處“環境公害”的泥沼。從日本國內媒体到國際社會對“日本奇跡”產生了一系列質疑:灰蒙蒙的城市天空、黑乎乎的城市河流,城市不再是宜居的家園。難道這個時代需要由城市承擔國家高速經濟增長所導致的“環境公害”嗎?東京終于從70年代后期的反思中開始警醒与檢討:城市不能成為高速經濟增長所帶來的“環境公害”犧牲品,而首要目標必須是宜居的家園。20世紀80年代,東京開始將城市目標确定為“家園城市”。2007年在世界十座千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位居第四的東京其所有宜居指標名列榜首。
由此可見,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經濟高速發展對城市化的影響無論多大,城市的發展無論多快,城市始終不可能超越“居住是第一主体功能”的目標。
究竟什么是城市的主体
關注中國城市化進程,不難發現各地城市在确定發展目標過程中一直搖擺不定,由于缺乏自知之明及城市自信,或者不明确与不具備城市發展戰略,因而城市目標不是盲目照搬國外城市頭銜,就是寬泛空洞甚至模糊不清。回首往事,城市領導班子頻繁換屆,城市目標也是因領導而异不斷變更。考察各地城市近年來所發布的目標信息,居然沒有一座城市將“宜居”置于城市目標的首位。
那么,究竟什么是城市的主体?是閃光的政績還是空泛的口號,是超越百姓生活的“開發硬件”還是環環擴張的城市版圖?其實,這一切并非城市的主体,只有人、只有适于宜居的基本功能,才是城市發展的基礎平台。
在文化大革命中,舉國上下奉行“先生產、后生活”的方針及其建設方式,人們可以在极其艱苦的居住生活條件下忘我工作;在城市,生活享受及其宜居追求几乎与資產階級划為等號。盡管目前中國社會發生了极大變遷,但是,當年生產与生活的關系、城市生活与追求宜居的意識仍處于被顛倒的潛移默化之中。
基于慕尼黑成為2007世界第一宜居城市的理由,城市目標絕非那些假大空的“報告”、“口號”与“計划”,而宜居城市的目標完全需要落實到城市百姓的生活細節中,從符合地方民俗風情生活方式的城市細部到高齡者的人性居住環境,從地面防滑材料的鋪砌到學校進出口安全通道的保障設置……都是一座城市具備宜居功能的起點。
在慕尼黑、蘇黎世、哥本哈根与東京,我注意到城市“細部分類”成為所在宜居城市的基本設施。垃圾桶均區分為“可燃”、“不可燃”、“塑料制品”、“玻璃制品”及其“大型垃圾”;郵筒也是分為“本市”、“國內”与“國際”;從多路地鐵、多路巴士、多方出入口、多條步行商業街均以不同色彩与標志予以區分,使得人們進入紛繁都市生活也不至迷路或不便,因為對于絕大多數普通市民及旅游者而言,色彩導向比文字標識往往更為便捷,這也是多年來對西方學者研究城市導向及其環境識別心理學的成果普及。
目前,國內各地城市正陷入大放异彩的“亮起來工程”,從商業廣告到屋頂單位標識形成系列“光污染”,給市民的居住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廣州、上海的許多高齡者市民發出感嘆:“亮起來工程”帶來過亮結局,城市面子与政績看來是上去了,但是宜居的品質卻下來了!因為那些沒日沒夜的燈光攪得我們居民生活不得安宁。
据德國朋友介紹,在德國任何一座城市,所有与公共光源相關的廣告、標識及照明設施,都有科學嚴格的規范与標准,首要前提是尊重人們的視線而且需要以最适宜的亮度保護人們的視力。這些基礎与力度并非那些表面化的宏觀宣傳,而是源于城市生活,立足城市生活,導向城市生活的健康細節与人性情景。
期待世界公認的宜居城市
我們憧憬:到2020年,基于中國和諧社會的小康城市無疑將會出現進入世界宜居城市前列的明星。曾經對世界城市發展產生歷史性影響的《雅典憲章》,在20世紀初問世時,就開宗明義“适宜居住”為所有城市四大功能的主体首位。盡管世界局勢近一個世紀以來發生巨變,但是《雅典憲章》的經典仍然為世界城市所參考和遵循。因為,科學進展、技術進步、文化創新、經濟繁榮并不是以犧牲城市居住功能為代价而存在,相反,人類文明所有的進步成就無不為提高人類居住生活品質而集中、廣泛投入与推進。
從現在到2020年,与其說是中國城市化規模与指標數量進一步發展的輝煌時期,不如說是進一步考究并提高城市素質的歷史階段。城市作為中國和諧社會的支撐体,如果忽視或不具備基本的宜居基礎,發展的目標無疑會傾斜,這种傾斜將會導致城市百姓失去生活品質,我們的城市便很難由此取信于民。中國城市發展戰略的基點并非是充滿空洞張揚力的口號,而是必須首位落實到“城市宜居”的民生政策;不僅需要宏觀開發,而更需要适宜居住生活的城市細部。
(編輯:班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