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登記、搖號、審核環節之后,廣州首個限价房項目———保利西子灣16日正式接收簽約。保利方面稱,843套房基本可以消化。為滿足中等收入階層住房困難問題,廣州推出了一些限价房項目,保利西子灣項目就是其中之一。該項目首批推出843套限价房,最高限价為6500元/平方米,并于2007年12月底開始接受市民申請,最后通過
房管局資格審核的1573戶申購者可以領取選房通知書。
可以說,隨著廣州這———首個限价房項目的推出,不僅對當地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的緩解會產生積极影響,而且在某种意義上,也可以說是地方政府開始承擔自身應負的行政責任表現,同時相信隨如此的責任的完善与深入,結果還進一步會對市場整体房价產生良性的影響。
其實,住房問題的社會性質,就像去年早些時候廣州市政府官員所公開宣稱的:住房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同時還是政治問題。相信,當時廣州相關官員之所以如此說,指的就是住房問題中所包含的商品屬性与保障屬性,且這二种不同的住房性質決定了,社會住房困難問題的真正解決,還要有待于市場与行政這二個不同的社會主体對自身功能与責任的分別承擔來解決。即市場需求由市場來調節,而住房保障則應由行政來承擔。所以就此而言,与以前行政在住房問題上的表現相比,現在廣州這首個限价房項目的推出,顯然可以視作是一种行政承擔自已社會保障責任的開始,同時也是一個政府行政管理回歸自身社會角色的体現。
還有是,如果以此限价房項目出發并對全國已有數年的各地樓市調控予以觀察,相信近前國家發改委所公布的去年底全國37個大中城市10%的房价漲幅事實已證明,這樣的房价高居不下情況的存在,或許正是由于有不少地方政府出于政績自利上的依賴而遲遲不推、与假推相關的社會住房保障項目有關;甚至于有的地方政府還將一些經濟适用房与廉租房項目的推出,以及在什么時間以何种方式推出,當作應付上級檢查的工具所致。所以說白了,只要其它地方政府能夠像廣州一樣,真正擔起自身在住房上的社會保障責任,管起自已所應當管的住房問題,相信結果不僅對政府自身角色、對社會,以及對市場房价就能起到一石數鳥的良性社會效應。
現在,如果把廣州的首個限价房項目看作是一种行政責任回歸的表現,那對此似乎就應當說,這也是一种行政示范!而在如此的示范面前,其它更多的地方政府該怎么辦?對此,社會也將拭目以待! ·周義興·
(編輯:Winzi)